为确保师生“舌尖上的安全”,6月27日上午,东莞市长安镇宣教系统联合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长安分局持续开展“校园餐”专项整治行动,督促各校园落实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在校师生饮食安全。

在新培幼儿园、福羊幼儿园,长安镇党委委员李若晖,镇宣传教育文体旅游办公室主任蔡少霞等查看了食品安全信息公示、食堂加工操作间环境卫生、设施设备使用等情况,重点查验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食品安全制度落实、消防设备、原料采购、食品储存、加工制作、分餐、餐用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关键环节、风险环节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并现场对从业人员的操作进行规范指导。

李若晖表示,抓好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责任重大,务必要聚焦食堂财务管理、膳食收费、食品安全等重点内容,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实地检查,落实“回头看”,各校园负责人员要在饭堂良好硬件设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管理,并加强食材入库、食材贮存、食材处理和配餐等各个环节监管,全力保障学生食品安全。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分别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食堂要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食品加工,增加食品盛放容器的标识,防止生熟混放,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近期,长安镇根据上级部门工作部署和要求,迅速开展全市“校园餐”专项整治行动,大力整治“校园餐”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等问题,确保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六月起,长安镇动员部署“校园餐”专项整治行动,此前已召开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餐”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会议,解读相关文件,并提出具体要求。随后,有关部门联合组成检查组实地到校园食堂进行检查。

接下来,长安镇宣教系统将结合《长安镇学校“校园餐”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联合有关部门在全镇教育系统开展“校园餐”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各中小学、幼儿园严格按照《东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的通知》《关于印发<东莞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膳食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进一步加强食堂财务管理,规范食堂经营模式和采购行为。同时,各校园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在校师生饮食安全。

文、图|记者 王俊伟 通讯员 长安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