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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要闻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人
6月26日,徐州市人社局发布公告,徐州开放大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专业技术人员。详情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符合相应的年龄条件:
应聘人员年龄须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之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五)具备《徐州开放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及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由招聘单位按《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并审核。专业参考目录或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学校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1.应聘辅导员岗位须要具有1年及以上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经历(12个月,如2020年9月-2021年8月即按12个月计算)。
主要学生干部是指在高校就读阶段担任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班长,或在高校二级学院(系)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不含社团)任正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在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不含社团)、科协、艺术团任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
主要学生干部证明须由所在二级学院(系)、校级团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部)等部门出具的聘文、聘书或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6月30日。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由所在党支部开具。
3.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六)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4年7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公告、岗位发布网址
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xz.gov.cn)
徐州开放大学网(www.xzou.cn)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请发送邮件至xkdzzrsc@163.com。邮件主题应注明“姓名+应聘岗位代码”。所需证明材料以压缩包形式作为附件发送。
2.报名及审核时间
所有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7月12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14日16:00。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徐州开放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并张贴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名信息中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招聘期间联络畅通,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
2.应聘人员须提交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按2024年毕业生报名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报名时只须提供扫描件。
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请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密切关注邮箱,及时查看并回复报名资格初审情况。如未接到有关信息请及时电话咨询我校(联系电话:0516-85820273)。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个人信息应针对岗位资格条件,真实、准确、有效的填写。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我校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我校根据应聘人员的求职意向及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对应聘人员作出资格审核不合格决定时,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审核结果如有异议,应于审核不合格通知发出后2日内向我校陈述申辩。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岗位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岗位,由我校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并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我校负责通知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缴费要求: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在7月16日前通过网上支付笔试报名费用90元。缴费后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或考试未通过的不退还报名费用。未按时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6.打印笔试准考证: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在7月17至18日,登陆报名邮箱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工作由徐州开放大学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主要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及相应的教学理论,总分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划定考试范围,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复习班。
3.笔试时间:2024年7月20日,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在徐州开放大学网(www.xzou.cn)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二)资格复审
我校负责从应聘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相关要求等另行发布。
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须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复审为不合格。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1日内向我校陈述申辩。
如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将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发布。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需要参加由我校组织的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不计入总成绩。由徐州开放大学填写“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信息采集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要求,在徐州开放大学网站发布。
(三)面试
1.面试重点考核应聘人员执教能力与水平、专业知识与技能,形式主要为说课、答辩或实操。说课、答辩、实操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岗位代码2401的岗位面试形式为说课及实操;岗位代码2402-2406的岗位面试形式为说课及答辩。
2.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占40%,说课成绩占30%,答辩或实操成绩占30%。
各项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我校在徐州开放大学网(www.xzou.cn)上公布应聘人员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徐州开放大学组织实施。
我校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者按答辩或实操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答辩或实操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我校通知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体检表须由主检医生审核后明确提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签名,加盖医疗机构体检专用章或医疗机构公章。体检结果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我校制定的考察方案组织考察。
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我校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我校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制作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同上)。
五、公示
我校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我校的资格。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同上)。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由我校报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我校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
七、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进度请应聘人员及时登录徐州开放大学网(www.xzou.cn)查询,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徐州开放大学负责解释。
徐州开放大学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6-85820273
徐州开放大学纪委办公室监督举报电话:0516-83107336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516-83732198
监督举报邮箱:xzrsjsgc@163.com。
附件:
徐州市第三批市级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公布
6月26日,市民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史志办公室联合印发通知,五省通衢、故黄河百步洪等7个地名入选第三批市级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进一步弘扬地名文化,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
经各县(市)区申报推荐、部门联合会审、专家研讨论证、社会公示等程序,五省通衢、窑湾码头入选交通运输类(港口、古渡口、古码头),故黄河百步洪、蔺家坝、矶嘴坝、二坝、解台船闸入选水利设施类(水利枢纽、闸坝)市级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至此,我市共评定出市级地名文化遗产78个,其中13个地名文化遗产列入江苏省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缴费提醒
日前,徐州停车微信公众号发布停车缴费提醒,对于客服人员多次提醒但仍未及时缴纳停车费的车主,现将名单公示如下,如已补缴请忽略。
7月1日起,新增徐州⇋大连航线
7月1日起,由海南航空执飞,新增徐州⇋大连航班,班期为每周1、3、5、6。
因施工养护,一处服务区往徐州方向出、入口关闭
据@江苏高速96777官方微博发布的消息——
G2513淮徐高速宿迁段由淮安往徐州方向K96+110至K101+900过洋河收费站1公里附近,由于施工养护,占用第1车道、2车道、应急车道,关闭洋河服务区往徐州方向出、入口,施工时间截止到2024年7月4日6时。
县区动态
邳州市卫生监督所查处取缔一处无证行医场所
近日,邳州市卫生监督所根据线索反映“某商业步行街一家无标识门头门面内开展针灸医疗服务”,收到线索后,邳州市卫生监督所第一时间安排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该场所进行了检查,成功查处隐藏在步行街内的一个非法行医场所。
案情处理
执法人员现场发现该场所设施简陋,卫生条件极差,张某正在为两名顾客开展针灸治疗。经调查核实,该场所未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凭证》,张某未取得《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书》。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执法人员责令张某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登记保存相关证据物品。
经深入调查,发现张某曾因非法行医被行政处罚两次,此次属第三次非法行医,涉嫌触犯刑法。目前,该案件已移送至公安机关处理。
卫监提醒
在注重养生的大环境下,按摩推拿服务场所鱼龙混杂,打着中医的旗号并营造浓厚的中医氛围广告,宣称能“治病”愈“百疾”,违法夸大治疗功效吸引顾客,有的从业人员根本无医疗资质,甚至对疾病的逻辑根本不清楚,仅仅靠一些短期的培训就上岗。
早在2005年,国家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就已经下发了《关于中医推拿按摩等活动管理中有关问题的通知》。2018年7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明确“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及其人员不得从事医疗活动,不得使用针刺、瘢痕炙、发泡炙、牵引、板法、中医微创类技术等”。
睢宁7人被公开曝光
6月26日,睢宁县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睢宁县人民法院依法将下列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现通过社会公众媒体平台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进行曝光。
姓名:邓天野
性别:男
居民身份证号码:
3203241994****2136
住所地:睢宁县庆安镇龙集村
案号:(2022)苏0324执4230号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标的:20255元
纳失原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姓名:杨明
性别:男
居民身份证号码:
3203241984****2773
住所地:睢宁县魏集镇卢营村
案号:(2021)苏0324执3092号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标的:151150元
纳失原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姓名:陈雷
性别:男
居民身份证号码:
3203241987****2776
住所地:睢宁县魏集镇卢营村
案号:(2021)苏0324执3092号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标的:151150元
纳失原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姓名:丁少华
性别:男
居民身份证号码:
3203241970****2515
住所地:睢宁县苏源社区银岗新村
案号:(2024)苏0324执2261号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标的:2299528元
纳失原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姓名:周苏云
性别:女
居民身份证号码:
3203241988****4980
住所地:睢宁县睢城镇金桥村
案号:(2024)苏0324执2227号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标的:1856702元
纳失原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姓名:王飞
性别:男
居民身份证号码:
3203241969****7010
住所地:睢宁县睢城镇青年东路
案号:(2022)苏0324执822号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标的:254545元
纳失原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姓名:王艳
性别:女
居民身份证号码:
3203241977****0681
住所地:睢宁县邱集镇邱集村老街组
案号:(2022)苏0324执822号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标的:254545元
纳失原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特别提醒:凡被曝光的被执行人应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避免因被采取强制措施产生负面影响。社会公众如发现上述失信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可拨打举报电话予以举报。举报电话:0516-80389110。
鼓楼区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公告
经省政府同意(苏政地〔2024〕179号),徐州市鼓楼区九里街道孤山社区、天齐社区集体土地3.9443公顷(其中农用地3.0946公顷、建设用地0.7847公顷、未利用地0.065公顷)征收和转用为国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等规定,现将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徐州市2024年度第7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范围
征地范围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
三、被征地社区及面积
四、征地补偿安置
征地补偿安置按照《省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通知》(苏政规〔2023〕12号)、《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徐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徐政规〔2023〕11号)、《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政发〔2021〕87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五、征收工作安排
自公告之日起,本批次项目前期已签订的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生效,有关工作按协议约定办理。被征收土地所在街道、社区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自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7月27日。
特此公告。
徐州广电编辑 | 黄雨桐
一审 | 蒋莉
二审 | 朱宸昕
三审 | 张清 孙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