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甘孜州委

关于表彰全州优秀共产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决定

(2024年6月26日)

近年来,全州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和省委涉藏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州委总体工作格局,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大力弘扬新时代甘孜精神,主动作为、奋发有为、担当善为,为推进甘孜长治久安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特别是在乡村振兴、基层治理、反分维稳、防灾减灾及灾后重建等大战大考中,充分发挥了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 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涌现出一大批成绩显著、贡献突出、表现优异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3周年,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鼓舞斗志,大力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发有为、建功立业,州委决定,授予刘涛等50名共产党员“甘孜州优秀共产党员”称号,授予杨眈聃等50名党务工作者“甘孜州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授予康定市鱼通镇赶羊村党支部等50个基层党组织“甘孜州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此次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来自全州各级党组织和各战线各领域,是全州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的优秀代表。希望受表彰的个人和集体不忘初心、砥砺前行,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更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推动甘孜高质量发展中再创佳绩、再立新功。州委号召,全州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优秀个人为榜样,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更加强烈的使命意识、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感恩奋进、苦干实干,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甘孜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其中

全州公安机关

3名同志被授予

甘孜州“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2名同志被授予

甘孜州“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1个集体被授予

甘孜州“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甘孜州优秀共产党员

(3名)

刘 涛,男,汉族,康定市甲根坝镇日欧村驻村第一书记,市公安局新都桥派出所三级高级警长

王 全 龙,男,藏族,九龙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大队长

普巴扎西,男,藏族,白玉县公安局昌台分局副局长、亚青寺寺庙派出所所长

甘孜州优秀党务工作者

(2名)

斯郎拉措,女,藏族,得荣县公安局第一党支部组织委员

李 晓 霞,女,汉族,甘孜州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法制支队支队长,州公安局第五党支部书记

甘孜州先进基层党组织

(1个)

色达县公安局翁达派出所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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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宋超

责编:韩冰

审核:陈有伟

审定:李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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