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是一门严肃科学,科学就要遵从一定规律。

当被询问为什么自己的学生姜萍在阿里数学竞赛中排全球第12名,而作为老师只排到了125名时,王闰秋的回答简洁明了,“弟子不必不如师”。

这个回答受到不少人的称赞。

有人称这充分彰显了“师者”的格局,有人称韩愈的《师说》在这一刻被具象化。

真的是这样吗?详细阅读《师说》就知道,“弟子不必不如师”是有条件的。

01 姜萍和王闰秋之间并不符合这些条件。

《师说》中的原文是“孔子曰:三人行,则必有我师。是故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如是而已”。

“三人行,必有我师”,是指每个人身上都有值得学习、比我优秀的闪光点,因此我要“择期善者而从之”,此时他们就是我的老师。

“闻道有先后”,是指你先“闻道”,知道的当然比我多,那自然可以做我的老师,和年龄大小无关。

“术业有专攻”,是指你在某些术业方面有专攻,在这些专业方面当然比我优秀,同样也可以做我的老师,这也和年龄、职业无关。

那么,姜萍“闻道”比王闰秋更早吗?显然不是。

姜萍是中专二年级的中学生,王闰秋则是江苏大学数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在数学领域,谁“闻道”更早?

再问,姜萍在数学方面是“术业有专攻”吗?显然也不是。

数学是王闰秋的看家本领,阿赛他已经连续参加多年,他才是职业选手;而姜萍的专业是服装设计,也是首次参赛,即便姜萍的数学有一定水平,那也是王闰秋领进门的。

所以,情况就是,王闰秋本科、研究生至少学了7年数学,然后带姜萍入门。姜萍作为一个中学生,只学了2年数学,“闻道”不如王闰秋早,“术业”也不如王闰秋“有专攻”,其却在成绩上远远超越了自己的老师。

这并不符合《师说》中“弟子不必不如师”的条件。

说这个问题,并不等同于我们认为,姜萍一定不能比王闰秋优秀。

我们只是想说,不能简单用《师说》中的“弟子不必不如师”来解释姜萍比王闰秋优秀的原因。

师比弟子先“闻道”,师在术业方面有7年“专攻”,师当然有很大概率要“贤”于弟子。现在弟子倒反天罡,这是违背常识的。这也是姜萍能受到如此大的关注度的原因。

什么情况下,王闰秋可以用“弟子不必不如师”来形容其和姜萍?

就是当他和姜萍比裁缝的时候。此时,姜萍可谓“术业有专攻”,其在这方面可以做王闰秋的老师。

02 质疑姜萍违法吗?

当下,一些人提出,质疑姜萍的人已经构成违法,甚至认为某竞赛教练已经构成了《刑法》中的诽谤罪,并煞有介事的打印了相关材料,计划起诉某竞赛教练。

首先必须强调,对于一起公共事件,合理的质疑只要不涉及侵犯隐私、造谣污蔑,并不构成违法。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大部分质疑集中于姜萍的板书和笔记,这些都是被媒体或机构宣传报道的公开资料,也确实存在较为明显的不合理。

比如,姜萍的板书中把求和符合∑写错成正无穷/2,这是让人无法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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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公众的这些质疑并非空穴来风,当然也就不构成诽谤和污蔑。

对于个别人提出愿意出500万,只要姜萍能出来做一道题,或者开直播讲解一下做题思路。这不构成诽谤罪,因为这个要求并非对姜萍的侮辱,它并不过分,也很好实现。

最关键的是,诽谤属于刑事自诉案件,应由当事人向法院提起控诉,其他人打印文件说报警控告,实属瞎胡闹。

03 本起事件中,正确的逻辑是什么?

一些人提出,质疑可以,但没必要在决赛没举行或者决赛成绩还没公布的情况下质疑。这个要求是不符合逻辑的。

如果有这样的要求,那同样可以反过来问,为什么不等到决赛举行了,或者决赛成绩公布了以后再宣传呢?

既然选择了初赛成绩公布后即进行大规模的宣传,那必然也要接受在这个阶段就遭受相应的质疑。

另外,虽然该数学竞赛由企业主办,但考虑到有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共同参与,依然属于数学学术圈范畴事宜。

对于这样一起受到广泛关注的学术事件,受到质疑后积极澄清,无论是对于当事人还是学校,都是应尽的义务。

希望姜萍能证明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