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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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名单

(2024年6月27日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是峰同志为常州市城市管理局局长,免去其常州市水利局局长职务;

任命刘明江同志为常州市水利局局长;

任命姜浩同志为常州市统计局局长。

免去吴建荣同志的常州市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吴煜同志的常州市统计局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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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4年6月27日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殷宏远同志为常州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倪新芳同志的常州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沈小勇的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任命黄文娣同志为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免去其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横山桥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任命唐凯同志为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横林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其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任命王驰同志为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横山桥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其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横林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免去徐俊华同志的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郑仪同志的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葛峰同志的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横林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董维同志的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何露、李虎俊同志为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唐希武、倪善满同志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来源:常州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