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王祖贤第一次去北京拍广告,片酬200万。坐出租车时她给司机5块钱,司机拒收,王祖贤不解:“北京人都这么有钱吗?为什么给钱都不要?”
王祖贤还专门和朋友吐槽这件事,朋友问:“你200万片酬,才给5块钱小费?是不是别人嫌少啊?”
她一想,觉得确实有可能是司机认出她来,觉得她太抠门了,于是下次坐车时就直接掏出10元钱,在那时可比现在百元大钞还要更值钱一些,可即便如此,司机依然摆摆手,没有收下。
王祖贤心里的疑惑实在难以压下,就鼓起勇气向司机问起这件事,才得知了真相。
自从1987年拍了《倩女幽魂》后,“聂小倩”的形象迅速火遍大江南北,两岸的观众都对这部戏的女主角赞叹不已,王祖贤因此身价倍增。
这也让她接到了许多大热的剧本,名头越来越响亮,甚至来北京拍广告都要200万片酬。
王祖贤非常愉快的答应了广告邀约,她也成为台湾第一个来北京拍广告的电影明星,因为她的人气太旺,拍广告的消息不胫而走,影迷知道后自发来欢迎王祖贤,还有影视公司派豪车迎接。
这也让王祖贤感受到了影迷的热情,以及北京人的好客。她非常用心的拍摄这个广告。
不过这200万片酬也不是轻轻松松就能赚到的,王祖贤为了拍好这个广告,连续5天几乎泡在片场,早上天不亮就起床,晚上太阳下班了还要继续拍摄,拍得非常辛苦。
拍摄结束后,王祖贤也是身心俱疲,迫切需要放松一下,刚好北京又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化名城,她就打算在北京好好玩一段时间。
打定主意的王祖贤和朋友开始计划在北京的游玩事宜,但刚拍完戏的工作人员听到她们的谈话,就提出建议:“不如乘坐出租车吧,司机会告诉你怎么样才能玩得最开心。”
王祖贤和朋友将信将疑,不过她们每天出行确实也靠出租车,于是在自己做完旅游计划后,打车前往时,和司机沟通了一下。
结果真的大受启发,很多北京的出租车司机说起北京好玩的地方,那是如数家珍、滔滔不绝,还给王祖贤介绍起好吃的酒楼和必去的景点,有很多景点王祖贤在网上都没听过,可一去才知道不虚此行。
因此王祖贤对北京的出租车司机很有好感,她下车时递给司机5元钱小费,就当是给司机的喝口茶润润嗓子,可司机见了钱反而不太高兴,直接说不要,然后就开车走了。
王祖贤和朋友讨论后,觉得肯定是给少了,第二次就再加了5元钱,结果还是被拒绝了,这才让王祖贤意识到不是钱多钱少的问题。
来北京拍广告之前,一直在香港和台湾生活和工作,因此对内地的情况了解不多,她看司机比较和善,就礼貌问道:“司机先生,认得我吗?为什么不收我的钱呢?”
“当然啦!你就是那个聂小倩嘛!我一眼就认出你啦!不过你这样掏钱肯定没人会收的,我们是为人民服务的呀!”司机师傅告诉王祖贤,在北京不兴小费这一套,如果想表达感谢的话,一包烟就让人很开心啦。
王祖贤好奇地问:“10元钱都能买好多包烟了吧?怎么不收钱,反而烟可以收呢?”
司机自豪的说:“那不一样啦,给烟代表要交朋友,像朋友间的小礼物一样,给钱就变味道了,为人民服务该收多少钱,就收多少钱的。”
王祖贤这才明白其中缘由,她为司机师傅的热情和坚持所触动,后来再坐车时就带了一包万宝路,和司机交上了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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