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地高考分数线陆续公布

高考志愿填报

也即将拉开帷幕

部分在苏州高校

已经公布了今年的招生计划

一起来了解下吧

1、苏州大学

苏州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国家“211工程”、“2011计划”首批入列高校,是教育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入选“双一流”建设学科,19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其中,化学、材料科学、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工程学5个学科进入前1‰,42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纳米科学技术学院被列为首批17所国家试点学院之一,成为高等教育机制体制改革特区,学院升学率稳定在70%左右。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是唯一非部属高校入选国家首批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学校持续探索建立卓越拔尖人才培养新体系,敬文书院、唐文治书院作为人才培养改革特区,升学率稳定在70%以上。

六个“百分百”

100%不调剂

江苏普通类本科批次,考生填满专业志愿不重复且体检合格,28个专业组中,有24个专业组100%不调剂。

100%不退档

全国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服从调剂体检合格,100%不退档(相当于1:1提档)。

100%直博

汉语言文学(拔尖创新班)、化学(拔尖创新班)、药学(拔尖创新班)三个专业实行八年本博贯通培养,满足基本要求100%直博苏大。

辅修专业100%放开

转专业不挂科100%可申请

辅修专业100%放开申请。转专业不挂科100%可申请(需修完原专业的必修课),注意中外合作办学、对口援疆和免费医学生等定向生、艺体类不能转专业。

100% 拥有优势学科

100%招生学院拥有优势学科。19个学科进入全球基本科学指标(ESI)前1%,5个学科进入全球基本科学指标(ESI)前1‰,42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资源和广阔的发展平台。

100% 实施成长陪伴计划

本科生100%实施成长陪伴计划。制定个性化的学生成长陪伴方案,在思想政治引领、大学生活适应、生涯规划、学业发展、科研创新等方面实行分类指导,构建全员育人新格局。

六大“新亮点”

新优化院校专业组

在江苏省普通类本科批,今年将继续优化、细分院校专业组,突出新兴优势学科和特色专业,满足不同专业需求、不同层次分数段的广大学子上苏大的愿望。在江苏省普通类本科批,历史类最多6个专业组、物理类最多22个专业组,满足不同专业需求、不同层次分数段的广大学子上苏大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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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三个“拔尖创新班”招生

实施八年一贯制本博贯通培养

为深入推进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学校依托中国语言文学、化学、药学省级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基地,新增汉语言文学(拔尖创新班)、化学(拔尖创新班)、药学(拔尖创新班)三个专业招生。采用八年一贯制本博贯通培养模式,集中优势资源,单独编班,制订独立的培养方案,建立本博贯通的课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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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数字经济”招生

近年来,学校相继新增智能制造工程、人工智能、机器人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智能测控工程等专业,利用多学科交叉,开展新工科创新人才培养。今年新增数字经济专业,开展新文科创新人才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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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一个双学士学位

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招生

学校主动顺应新时代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要,充分利用多学科优势,开展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促进学科融合,培养复合型人才。在已有“金融+计算机”“化学+新能源材料与器件”“会计学+人工智能”“知识产权+生物制药”四个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的基础上,今年继续新增“工商管理+纳米材料与技术”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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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国际创新药学院招生

苏州大学国际创新药学院坐落于苏州大学未来校区,由苏州大学与爱尔兰皇家外科医学院联合创建,是教育部批准的国内首个中外合作药学院。2024年首次招生,招生专业分别为药学(中外合作办学)、生物制药(中外合作办学),采用单独院校专业组招生。学制为四年,采用“4+0”学习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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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调整招生大类

学校对部分同一学科门类下的专业按大类招生,新生入学时在大类内不分专业,在完成大类阶段课程学习后,根据学校和所在学院(部)有关规定和要求,参加大类的分流,进入大类中的具体专业学习。今年招生大类调整为3个,相比去年,新闻传播学类和化学类不再以大类形式招生,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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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苏州科技大学

苏州科技大学由原苏州城建环保学院与原苏州铁道师范学院合并组建而成,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文管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江苏省共建高校。

学校现有1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工程学”“化学”“材料科学”和“环境生态学”等4个学科进入ESI前1%,其中“工程学”进入ESI全球前5‰;9个江苏省优势/重点学科,其中城乡规划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连续4期入选江苏省优势学科,连续6年入榜“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65个本科专业中,19个专业入选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个专业入选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项目;10个专业通过高等学校专业评估(认证)、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

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苏州科技大学,中文简称“苏科大”;英文名称为Suzhou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英文简称“SUST”。

学校标识码:4132010332

上级主管部门:江苏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及类型:本科,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学校地址:石湖校区坐落于苏州市高新区(虎丘区)学府路99号;江枫校区坐落于苏州市高新区(虎丘区)滨河路1701号;天平校区坐落于苏州市高新区(虎丘区)长江路55号。

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修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苏州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苏州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分管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科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学校成立由职能部门、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对招生计划、招生章程和各种招生方案及其实施等进行民主监督,提出咨询意见与建议等。

第六条 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本科招生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为本科招生监督机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受理举报或投诉。

第三章 招生计划、报名条件及录取原则

第八条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促进教育公平的决策部署,依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各省生源情况等因素,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合理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九条 学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校本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

第十条 报名条件:

1.凡符合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和国家有关部门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其中:(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生物工程、应用心理学、材料化学、学前教育(师范)。(2)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美术学、美术学(师范)、动画、应用物理学、地理科学(师范)、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Ⅱ度两类列出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3.高考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日语专业招收英语或日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语种,进校后主要以英语安排公共外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慎重报考。

4.报考我校英语专业建议考生英语基础扎实、英语成绩良好;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部分课程以英文授课,建议考生有较好的英语基础;建筑学、城乡规划和风景园林专业建议考生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

5.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其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第十一条 录取原则:

1.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普通类和艺术类专业分类分批次录取。

2.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报考情况,与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3.我校本科招生依据统一高考成绩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并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若平行志愿批次投档后招生计划未完成,剩余计划公开征集,征集后仍未完成的计划调整至生源充足的省份。

4.符合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参与专业录取排序。我校在江苏省招生,执行江苏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规定的照顾录取政策;在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认可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确认的高考加分项目分值。

5.普通类专业录取方法: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进档考生同分排序规则:

(1)实行“3+3”模式的省份: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最高成绩、选考科目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比较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最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2)实行“3+1+2”模式的省份: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比较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最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3)其他省份: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若分数相同,理工类以数学成绩高者优先;文史类以语文成绩高者优先。最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6.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1)音乐类: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按综合分(即文化分与专业分折合计算后的投档成绩)投档的省份,以综合分排序,如综合分相同则以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者以语文和外语总分高者优先;未按综合分投档的省份,以专业成绩排序,如相同则以文化分高者优先,再相同者以语文和外语总分高者优先。

(2)美术类: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按综合分(即文化分与专业分折合计算后的投档成绩)投档的省份,以综合分排序,如综合分相同则以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者以语文和外语总分高者优先;未按综合分投档的省份,则以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相加所得总分排序,如相同则以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者以语文和外语总分高者优先。

7.按“院校专业组”投档的省份,按实际投档进专业组内的考生数进行录取。当考生所填专业均已录满时,学校将依据考生填报的是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情况进行调剂录取,调剂范围仅限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

8.其他类型录取办法:

南疆单列计划考生、内地新疆高中班毕业生、定向就业考生、少数民族预科班结业后转入本科考生,按照教育部、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进行录取。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学校将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学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

1.学校根据《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的通知》(苏价费〔2017〕243号),按省教育厅、省发改委核准的标准收取学费。

2.学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学校根据《高等教育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2〕369号),按省教育厅、省发改委核准的标准收取住宿费。

第十四条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江苏省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十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网提供我校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学费标准和录取规则等招生信息查询。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及时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第十六条 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学府路99号

邮政编码:215009

联系电话:0512-68096117

电子邮箱:zsb@usts.edu.cn

官方咨询QQ:800821262

微信号:usts_zsb(苏科大本科招生)

纪检监察电话:0512-69379060

第十七条 苏州科技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苏州科技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八条 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我校本科招生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施行。我校原政策、规定自本章程公布之日起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 本章程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由苏州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3、常熟理工学院

常熟理工学院地处人文荟萃、山明水秀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际花园城市——苏州常熟,是一所省属公立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1958年建校。学校现有东湖和东南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800多亩,设有14个二级学院(部),51个本科招生专业,面向全国21个省招生;普通全日制在校生18900多人,联合培养全日制研究生100多人。

学校招生政策

常熟理工学院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考生服从调剂,体检合格,进档不退。

常熟理工学院转专业政策宽松,我校一、二年级学生,已修课程均已合格者可根据自身情况按学校规定提出申请,经考核通过后转入我校其他专业学习。

省内新增430名招生计划

常熟理工学院普通高考计划招生4818人,比去年增加450人。其中江苏省招生人数为3909人,比去年增加430人,今年我校普招计划较大幅度的提高,欢迎广大考生积极报考,我校在江苏省招生代码为1263。

持续优化省内专业分组

今年学校在江苏省招生时共设置了18个院校专业组,其中历史类共设3个专业组,物理类共设9个专业组,艺术类共设6个专业组。学校按照专业类别进一步细化了专业组分组,包括历史类将师范类专业单独设置专业组,物理类将师范类专业、偏文类专业、制造材料类专业、计算机及电子信息类、生化类专业分别单独设置专业组,便于考生可以根据个人意愿进行选择,减少被录取到非意向专业的几率,提高考生志愿录取的满足率。

新增2个招生专业

学校今年新增2个专业,包括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专业和新能源材料与器件专业,欢迎广大考生积极报考。

学校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3个,13个专业通过教育部专业认证、2个专业通过ACBSP国际商科认证。从近年来考生报考情况来看,师范类专业、计算机类、电气类、电子类、自动化类、机械类、管理类专业相对热门一点。

4、西交利物浦大学

西交利物浦大学是经中国教育部批准,由西安交通大学和英国利物浦大学合作创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鲜明特色的新型国际大学。她是中国目前规模最大的中外合作大学,以理工管起步,强强合作,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士学位和英国利物浦大学学位授予权。

西交利物浦大学面向海内外招收本科生、研究生,目前开设48个本科专业及方向、55个硕士专业及方向和17个博士研究方向,涵盖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艺术学、教育学等学科门类。大学课程除公共基础课外均采用全英文授课。本科毕业生同时获得中国教育部认可的西交利物浦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国际认可的利物浦大学学士学位证书。研究生可获得中国教育部认可的利物浦大学学位。西浦所有学术院系均设有博士专业,对研究生教育的持续投入和重视是西浦实现其“研究导向、独具特色、世界认可的中国大学和中国士地上的国际大学”愿景的必由之路。

中国内地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西交利物浦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等法规,结合西交利物浦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西交利物浦大学是经教育部正式批准,由西安交通大学和英国利物浦大学在苏州合作创立的一所新型国际大学。大学采用国际先进教育管理模式,以世界知名大学标准全球选聘师资,实行专业课程全英文教学,拥有先进的办学条件和教学环境,旨在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和竞争力的高级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行业精英以及创业家。

高校名称:西交利物浦大学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性质:中外合作办学法人机构

颁发证书:符合西交利物浦大学毕业及学位授予要求的学生,将获得:1)西交利物浦大学学士学位证书;2)西交利物浦大学毕业证书;3)英国利物浦大学学士学位证书。我校不组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学位不与该考试挂钩。

第三条 西交利物浦大学2024年面向全国统一招收本科学生,其中在本科分批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列入本科第一批次;在本科不分批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列入本科批次;另外,在江苏省和广东省设有综合评价招生。考生需直接向有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查询具体的招生程序、报名时间和办法,并遵循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报考西交利物浦大学。

第四条 西交利物浦大学的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和录取适合我校的优秀学生。

第五条 西交利物浦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西交利物浦大学招生与就业发展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协调处理学校招生工作日常事务,向考生和家长介绍学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安排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按照教育部规定,学校预留不超过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招上线生源的平衡。

第七条 西交利物浦大学2024年各地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及相关说明将分别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学校本年度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西交利物浦大学采用两种招生选拔方式,即高考选拔招生和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综合评价录取模式仅适用于江苏省和广东省,该模式的招生规则参见《西交利物浦大学2024年在江苏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和《西交利物浦大学2024年在广东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第九条 西交利物浦大学按照专业大类进行招生。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只要选择大类,而非大类内的专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编印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中的西交利物浦大学招生专业类名称,仅用于学生高考志愿填报。学校目前开设48个本科专业及方向。

2024/25学年入学的新生在大一第二学期可在所有本科专业中进行专业选择。为了确保持续稳定的学术规范和教学质量,选择相关专业需满足下列一个或多个条件:

1)修读所选专业要求的所有先修课程;

2)部分专业需要参加所选专业的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或选拔性测评,具体测评形式以各相关专业后续公布方案为准;

3)部分专业会对大一第一学期某一课程或多门课程的学业成绩有特定要求。

关于专业选择的具体细则,学生可在入学后参考《专业选择和转专业政策》。

在2024年实施新高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按2024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条 西交利物浦大学在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投档比例控制在各地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比例之内。对于超比例进档的同分考生,西交利物浦大学将依据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数外三门总分、外语成绩进行择优录取。当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将依次考虑考生的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数外三门课程总分、外语成绩做出专业录取决定。

第十一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对考生身体状况不限。学生入校后需进行体格检查,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规定对考生进行入学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方能取得正式学籍。

第十三条 西交利物浦大学2024年高考录取通知书签发人为西交利物浦大学执行校长席酉民。

第十四条 西交利物浦大学实施专业课全英文教学,大学不设英语单科高考成绩最低线,但希望考生具有良好的英语水平并对英语有浓厚的兴趣,以适应全英文教学环境。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费用

学费:2024年本科新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人民币93,000元(按照苏发改收费发[2024]326号文件执行);超过专业培养计划的学分按学校学分制实施办法另行收取(按照苏价费函(2016)23号文件执行)。

住宿费:大学宿舍均由属地政府建设提供,住宿费由学校代收后全额转至宿舍业主方账户,学校不留取任何费用。

1) 大一统招新生原则上统一安排四人间宿舍,住宿标准为四人间2,200元/人/学年;

2) 学生进入大二后,大学根据学生就读专业对应的宿舍资源进行二次调配,住宿费标准为:四人间2,200元/人/学年或3,300元/人/学年(根据就读专业对应宿舍条件进行调配);双人间:6,000元/人/学年;单人间:14,000元/人/学年。部分专业不提供双人间及单人间选项。

代收费:2,000元/学年(含教材费等,多退少补,退费办法:按照苏价费[2007]270号、苏价费[2007]423号文件执行。)

第五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奖学金

学校设置内地本科新生入学奖学金,类型及额度如下:

1)校长特别奖学金:2024年全额学费/学年

2)一等入学奖学金:2024年半额学费/学年

3)二等入学奖学金:2024年四分之一学费/学年

关于获奖条件、评定办法、续得条件等,详见学校《2024年西交利物浦大学中国内地本科新生入学奖学金实施办法》。

第十七条 在校奖助学金

为了促进优质国际化人才的培养,西浦设立了奖学金计划,在校学习期间表现优异者可获得校内奖学金、政府奖学金、留学奖学金等。具体标准详见学校相关政策。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西交利物浦大学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科教创新区仁爱路111号中心楼126室

邮编:215123

电话:0512-88161888

邮箱:admissions@xjtlu.edu.cn

西浦招生官微:XJTLU-Admissions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西交利物浦大学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5、苏州城市学院

2020年12月,教育部函复江苏省人民政府,同意苏州大学文正学院转设为苏州城市学院,系独立设置的本科层次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由江苏省人民政府管理,苏州市人民政府举办,苏州大学支持办学。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始终将人才培养作为中心工作,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完善协同育人格局,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基础扎实、知识宽厚、社会责任感强、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校坚持“地方性、应用型、开放式、特色化”的办学理念,努力创建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现代化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学院专业介绍

学校现有文学、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艺术学七大学科门类。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城市文化与传播学院、城市治理与公共事务学院、数字经济与管理学院、设计与艺术学院、计算科学与人工智能学院、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智能制造与智慧交通学院八个学院以及基础教学部,现有52个本科专业,全日制本科生近12000人。

学校光学工程学科为省“十四五”重点学科,档案学、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信息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汉语言文学和英语专业为省一流专业建设点,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为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专业,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和信息工程专业为省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立项建设点,英语专业为省国际化人才培养品牌专业立项建设项目;2023年,新增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1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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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

招生计划、录取批次等以相关省份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今年苏州城市学院在江苏省、山西省、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河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甘肃省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有招生计划。

苏州城市学院在江苏省招生录取批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录取批次为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2小批_美术;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录取批次为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2小批_舞蹈;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批次为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2小批_播音;其他专业录取批次为普通类本科院校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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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杜克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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