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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做好暴雨、洪水、台风灾害的防范和处置工作,保证抢险救灾工作科学、有序、高效进行,提高学校防汛防台风综合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极端性、灾害性天气造成师生伤亡和学校财产损失,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领导小组职责

1.灾害发生后,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必须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组织下进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带组、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防汛责任。

2.负责学校的安全度汛、抗洪抢险和防台风工作,做好学校校舍的排查和抢修加固;制定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预案,研究安排好暴雨、台风期间的作息调休;做好学生的安全转移和疏散工作。

3.建立、完善信息监测与预警机制,及时收集、分析、汇总辖区雨情、汛情、灾情的信息,各自职责区域内各类风险源的排查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及时获取预警信息,对突发事件征兆动态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实行实时监测,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学校接到预警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有关人员,采取相应措施。

4.负责对师生进行防汛防台风抗灾常识教育,定期组织师生进行防汛防台风抗灾演练。

5.灾害发生后,领导小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立即赶赴受灾现场,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6.实行24小时值班及学校安全信息报告制度,保持通讯畅通,及时进行工作部署。

7.及时统计受灾情况及工作动态,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三、预防与准备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师生的暴雨、台风灾害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做好防大汛、抗大灾、防大风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防台风组织指挥机构,成立防汛防台风领导小组,完善防汛防台风工作机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学校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队伍建设。

3.物资准备:学校按有关规定储备必需的防汛防台风物料,在重点部位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备急需。

4.抢险队伍准备:学校要按照防大汛、抗大灾的要求,组建足够数量的防汛防台风抢险队伍,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对防汛防台风抢险人员进行必要的演练和培训,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5.防汛防台风预案准备:学校根据辖区校园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学校防汛防台风预案、应急排水预案、低洼地区应急安全转移预案等,主动应对洪水、台风可能造成的危害。

四、预警

辖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防汛防台风预警级别的确定。根据气象、水文、工程等信息资料分析雨情、台风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四个预警级别,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预警的发布可以针对全境,也可以针对某一区域。预警启动条件:

1.一般(Ⅳ级):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蓝色预警。

收到暴雨蓝色预警天气预报;

收到台风蓝色预警天气预报。

2.较重(Ⅲ级):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黄色预警。

收到暴雨黄色预警天气预报;

收到台风黄色预警天气预报。

3.严重(Ⅱ级):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橙色预警。

收到暴雨橙色预警天气预报;

收到台风橙色预警天气预报。

4.特别严重(Ⅰ级):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发布红色预警。

收到暴雨红色预警天气预报;

收到台风红色预警天气预报。

五、抢险救灾措施

(一)预警响应

1.Ⅳ级预警:有关部门发布暴雨(台风)蓝色预警。

相应措施:

  • 学校领导带班人员到岗,24小时值班,确保通讯畅通;
  • 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工情、险情并及时报告;
  • 对重点防汛部位做好抢险的各种准备工作;
  • 检查校舍安全情况,要加固门窗、围板、棚架、篮球架、宣传牌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切断危险的室外电源,必要时疏导学生安全回家。

2.Ⅲ级预警:有关部门发布暴雨(台风)黄色预警。

相应措施:

  • 在蓝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带班,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 检查校舍安全情况,发现隐患,妥善处理。
  • 就近的学生可以疏导回家,年幼的学生必须由家长接回或学校指定专人护送回家,路远的学生留在学校安全的地方,并由老师看护。
  • 建议师生减少外出,行人、车辆远离危险设施(如危房、危墙、广告牌、高空悬挂物等)以及带电设施,尽量避免在低洼地带或地下通道停留;遇低洼积水或已实行交通封闭的路段应绕行,不得强行通过;
  • 加固或者拆除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人员切勿随意外出,确保师生留在学校最安全的地方,危房人员及时转移。

3.Ⅱ级预警:有关部门发布暴雨(台风)橙色预警。

相应措施:

  • 在黄色预警的基础上,学校领导全部上岗到位,抢险人员一线待命;
  • 师生停止室外活动,尽可能停留在室内或者安全场所避雨(风),密切监视灾情;
  • 检查校舍安全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妥善处理,切断低洼地区室外电源或者已漏雨校舍的电源,落实相应措施;
  • 要求师生留在室内,关门、关窗、收物,防止高空坠物伤人;一旦室内积水,立即切断电源,防止触电;
  • 外出人员就近躲避,外出车辆选择安全行驶路线或就近在安全场地停放;车辆被淹时,驾乘人员离车迅速到达安全场所;关注道路警示,严禁进入实行交通管制的道路;
  • 加固或者拆除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人员应当尽可能待在防风安全的地方,当台风中心经过时风力会减小或者静止一段时间,切记强风将会突然吹袭,应当继续留在安全处避风,危房人员及时转移。

4.Ⅰ级预警:有关部门发布暴雨(台风)红色预警。

相应措施:

  • 在橙色预警的基础上,现场保卫、医疗救护、后勤保障等紧急抢险救援小组迅速落实各项防汛抢险措施,可根据现场情况请求抢险救灾援助。
  • 有在校学生采取专门的保护措施,处于危险地带的学生立即停止上课,并转移到安全的避雨(风)场所。
  • 根据上级政府的决定,采取停课或其他专门的保护措施。
  • 要求师生留在室内或就近避险,外出行驶车辆紧急就近到安全场所停放,关注道路警示,严禁进入实行交通管制的道路,驾乘人员离车到达安全场所躲避,同时注意收听有关防汛防台风信息;
  • 加固或者拆除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人员应当待在防风安全的地方,当台风中心经过时风力会减小或者静止一段时间,切记强风将会突然吹袭,应当继续留在安全处避风,危房人员及时转移。

(二)应急响应

1.防洪措施无法抵御洪水,造成灾害时,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抢险救灾。首先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最有效措施排除学校积水,力争将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

2.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和人员,做好人员转移和物资疏散工作。

3.灾害发生后,通过广播告知师生,有秩序地或按照演练既定的安全路线转移,避免推挤踩踏,堵塞通道,不得组织学生开展各类救援活动,抢险救灾应由专业人员或成年人参加。

4.及时掌握、调度汛情灾情,向辖区校园防汛办公室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原则上一小时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汛情及工作动态,必要时向有关部门请求人员、物资及技术支援。

5.组织有效的后勤保障,保证食品、饮水供应,确保校内师生正常的生活秩序。

六、善后处置

1.妥善安置受灾师生、家属,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和自身条件,开放学校教室、礼堂等校舍,安置当地受灾居民。

2.对受损的房屋、设施、设备进行维修、重建,对过水后的校舍、设施进行防疫消毒,防止传染病等次生灾害的发生。

3.组织工会、团委等有关组织了解师生家庭受灾情况,组织心理辅导教师对受灾家庭的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和教育,并给予必要的救助。

4.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灾情核定工作,及时收集、清理和处理污染物,对受灾情况、征用物资情况、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等做出评估,制定灾后恢复计划,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并组织实施。

5.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七、监督管理

1.宣传教育。加强师生防护宣传教育,组织应对防汛防台风突发公共事件的教育培训,编制应对防汛防台风突发公共事件的教案,增强师生防汛防台风意识及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全面提高师生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

2.应急培训。实行分级负责的原则,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3.应急演练。定期组织防汛防台风应急处置演练,每年举行1-2次,以检验、完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4.责任与奖惩。防汛防台风应急处置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防汛防台风和抢险救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

对在防汛防台风工作中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信息,不服从命令、推诿扯皮、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以及延误、妨碍防汛防台风突发公共事件处置,造成重大影响的,由相关部门对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