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卫健委公布了一批云南省卫生行政部门省级注销医师名单,这批被注销注册的医师是自2012年以来被注销的,共有160余位。那么,哪些情形医师会被注销注册呢?

作者|徐毓才

来源|看医界(ID:vistam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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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云南省卫健委批量发布了几则名单,分别是2016年以前、2017-2020年、2021-2022年,2023-2024年1-5月省级准予注册医师名单,同时,公布了云南省卫生行政部门省级注销医师名单,这批被注销注册的医师是自2012年以来被注销的,共有160位。

而公布准予注册的医师执业信息显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条“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的规定进行的,其应该公开的除了医师执业信息外,还应该包括医疗机构、护士的执业注册许可信息。

今天笔者就医师被注销注册有关情况与大家聊聊,以引起广大医师朋友们注意,以避免“掉坑”。

《医师法》规定哪些情形医师将被注销注册?

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申请注册。医疗卫生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申请人集体办理注册手续。

除有本法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外,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准予注册,将注册信息录入国家信息平台,并发给医师执业证书。未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卫生服务。

医师在两个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定期执业的,应当以一个医疗卫生机构为主,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医师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受刑事处罚,刑罚执行完毕不满二年或者被依法禁止从事医师职业的期限未满;

(三)被吊销医师执业证书不满二年;

(四)因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被注销注册不满一年;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从事医疗卫生服务的其他情形。

受理申请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对不予注册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和其所在医疗卫生机构,并说明理由。

《医师法》还规定,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销注册,废止医师执业证书:

(一)死亡;

(二)受刑事处罚;

(三)被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四)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考核仍不合格;

(五)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从事医疗卫生服务或者应当办理注销手续的其他情形。

准予注册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注销注册,废止医师执业证书。

医师将被注销注册的主要两种情形

尽管医师被注销注册的情形比较多,但比较常见的有两种,一种是被吊销医师执业证书;另一种是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考核仍不合格。

按照《医师法》规定,医师被吊销执业证书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一是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师执业证书的,情节严重的;

二是医师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一)在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或者开展医学临床研究中,未按照规定履行告知义务或者取得知情同意;

(二)对需要紧急救治的患者,拒绝急救处置,或者由于不负责任延误诊治;

(三)遇有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时,不服从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调遣;

(四)未按照规定报告有关情形;

(五)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执业规范,造成医疗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

(六)泄露患者隐私或者个人信息;

(七)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者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

(八)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擅自销毁病历等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九)未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等;

(十)利用职务之便,索要、非法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或者违反诊疗规范,对患者实施不必要的检查、治疗造成不良后果;

(十一)开展禁止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

(十二)医师未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的。

三是严重违反医师职业道德、医学伦理规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或者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活动,五年直至终身禁止从事医疗卫生服务或者医学临床研究。

而由于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考核仍不合格被注销注册的应该比较普遍。

据悉,2023年3月,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了《开展2020-2022年度江西省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三个月至六个月,并接受相关专业培训。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的,允许其继续执业;对考核仍不合格的,准予注册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注销注册,废止医师执业证书。

实际上,这一轮定期考核中,南昌市南昌县此前也公布过一批定期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名单,共20人,根据规定对这一批医生责令暂停执业活动三个月(2023年8月23日-2023年11月23日),期间不得从事任何执业活动。最终4名医师因定期考核不合格被注销注册。

按照2007年卫生部印发的《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3个月至6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由考核机构再次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者,允许其继续执业,但该医师在本考核周期内不得评优和晋升;对考核不合格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除了要重视“医师定期考核”、按时参加考核外,还要对考核内容予以了解,以防止“意外”出现考核不合格的情况。

《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规定,医师定期考核包括业务水平测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业务水平测评由考核机构负责;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由医师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负责,考核机构复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中任何一项不能通过评定或测评的,即为不合格。

《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还规定(第二十七条)14种“应当认定为考核不合格”的情形,包括在发生的医疗事故中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未经所在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擅自在注册地点以外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进行执业活动的;跨执业类别进行执业活动的;代他人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在医疗卫生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索要或者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其工作人员给予的回扣、提成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者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者提成的;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未按照规定执行医院感染控制任务,未有效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造成疾病传播、流行的;故意泄漏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医师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监测、报告、调查、处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考核周期内,有一次以上医德考评结果为医德较差的;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或者扰乱考核秩序的;违反《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被行政处罚的。

总之,作为守护生命与健康的职业,社会与法律对医师的要求自然比较多,作为医师,自然就要接受更多的约束,严守规矩,要患者平安,自己首先要护佑好自己的医师证书。(本文为《看医界》发布,转载须经授权,并在文章开头注明作者和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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