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爱情的殿堂,是爱情的延续,同时也是爱情的制束缚,两个真心相爱的人只有有了婚姻的束缚,才能够相互制约。
在我国,官方用结婚登记来认证夫妻二人的关系,也就是说,两个年轻人在领证之后才能真正意义上被法律承认。
除了法律承认的形式之外,婚姻还有另一种形式——事实婚姻。简单来说,就是男女双方以夫妻关系生活在一起,却没有登记领证。这种行为早在1994年2月1日起就不被我国承认。
可是在1994年之前事实婚姻被承认的时候,有很大一部分都利用这点钻法律的空子。1990年,在上海打工的一名女子就利用法律的漏洞和一位有上海户口的老实人不领证结婚,只为了获得上海户口。
可是她却在恋爱期间和另外一个男人混在了一起,甚至恬不知耻的在洞房之夜和这名男子翻云覆雨,而作为丈夫的上海男子却只能在一旁观看。
再懦弱的人也是有自尊和脾气的,终于在结婚13天之后,上海男子在新娘一夜未归后忍无可忍,结束了新娘的生命。
一、两人的孽缘
本案的男主新郎名为周晓军(化名),是上海一家织带厂的工人,时年35岁虽然外表看起来高大威猛,可他确是一个非常腼腆的人,甚至还有些扭捏。
周晓军也知道,他的这种性格几乎没有女生会喜欢,所以他也没有主动去和女孩子搭讪,以至于活了30多年,连个恋爱都没谈过。与周晓军的“淡定”不同,家里边的长辈可都盼望着他尽早完婚。
周晓军的姐姐便是这些长辈之一,她为了弟弟的婚事可没少操心。而就在1988年下半年,周晓军的姐姐便给他介绍了一个对象,这个对象名为李小燕(化名),她也就是本文的女主。
虽然,李小燕结过一次婚,但是她的样貌和言谈举止让周晓军的姐姐非常满意,而当周晓军姐姐第一次向李小燕提及此事时,李小燕几乎想都没想就直接答应了这个请求。在姐姐的劝说之下,周晓军也逐渐放下了对李小燕有过一次婚姻和偏见,于是,两个人见了面。
可是,周晓军姐姐不知道的是,这个李小燕远不像平日里看起来那么简单, 她本质上是一个心术不正,生活不安分的女人。她凭借着出色的相貌,在几次见面之后便让周晓军对她死心塌地。
二、显露真面目
一转眼又过去了几个月,这段时间中,周晓军可以说是对李小燕言听计从,他之前没谈过恋爱,只能通过满足李小燕的要求来博取李小燕的芳心。
而李小燕是个追求浪漫的人,一开始倒还好,久而久之她也开始觉得周晓军非常无趣。也就是在这时,一个名为李斌的人出现在李小燕的身边。李斌非常善于讨女孩子欢心,每天都变着花样的逗李小燕,在这种攻势下,李小燕竟然光明正大和李斌交往起来。
正在热恋中的周晓军无意得知李小燕背着自己又交了一个男朋友,怒不可遏的周晓军当面质问李小燕,可谁知李小燕并没有否认,反而明确告诉他:“你太无聊了,李斌比你好100倍,要分手就分手,无所谓”
这是哪来的道理?得到了这个回答后的周晓军一咬牙,直接与李小燕分了手。从那以后,周晓军就再没找过女朋友,一方面是因为他自身的性格原因,另一方面也与他对李小燕念念不忘有关。
可就在几个月之后,被李斌“半道劫走”的李小燕突然又联系到了周晓军,想要跟他重归于好。对李小燕还有念想的周晓军也有破镜重圆的打算,但是他还是不放心,问道:“你和李斌真的断了吗?”在得到李小燕肯定的回答之后周晓军选择相信对方,两人重新走到了一起。
这次还是比较顺利了,谈了一段时间之后,在李小燕的一再催促下,周晓军很快便置办起了结婚用的物品,准备尽快完婚。在一应准备齐全之后,周晓军兴高采烈的要和李小燕去民政部门办理结婚证,可是李小燕却用各种借口不停推诿。
在这种情况下,周晓军也只得同意了李小燕的请求,暂时不去办理结婚证。可是事情真的有那么简单吗?当然没有。
原来,1989年初,李小燕在工作中伤到了手,出于维护员工利益考虑厂里的领导决定让李小燕转为正式职工,可无奈李小燕作为外来打工人并没有上海户口,给转正带来了难题。
这时,李斌给李小燕出了个主意:她可以嫁给一个有上海户口的男人,借此来顺理成章的获得上海户口,而周晓军便是这个“冤大头”的首选。这也就有了李小燕催促结婚这一幕。
原来,李小燕与李斌的关系从来都没有断过,甚至在筹备婚礼期间,两者也有密切的往来。直到有一天,周晓军发现了李小燕出现了呕吐现象,腹部也开始微微隆起,一再追问之下,李小燕才承认孩子是李斌的。
可她并没有和盘托出,而是说这是李斌强迫的,结婚后自己会对周晓军好,还说婚礼的消息一经告知亲朋好友了,随意取消太丢人了。
最终,原本就怯懦的周晓军在李小燕的软磨硬泡之下同意了这一请求。1990年10月1日,两人在没有领证的情况下就完婚了。
三、洞房之夜,鸠占鹊巢
而这场婚姻,正是悲剧的开始。李小燕逐渐发现,无论是多么荒唐的事实和要求,周晓军都会同意,这也让李小燕开始变本加厉。
婚宴结束,周晓军和李小燕送完最后一批客人,双双走进了精心装饰的洞房,就在周晓军想要一度春宵之时,李小燕却说:“待会儿李斌要来”。“他来干什么?”周晓军不解的问。
谈话还没结束,李斌便推门而入,李小燕迫不及待的钻入李斌怀中,周晓军见状,忙上去阻止,可是这时候李小燕却说:“如果自己不这样做,李斌以后会报复他们”,没想到周晓军竟然相信了这句话。
周晓军此刻心中的苦涩,只有他自己清楚,可当时的他,也只能呆若木鸡的坐在沙发上,眼睁睁的看着自己新房内发生的一切。
然而,事情还远没有结束,一次得逞后边有第二次,接连几天,李斌都在晚上来到新房将李小燕据为己有,偶尔一天没来,李小燕也以怀孕为借口不与周晓军亲热。忍无可忍的周晓军破口大骂,可谁知李小燕不但不知悔改,反而在晚上跑出去与李斌私混。
10月13日,也是两人结婚后的第十三天,李小燕又是一夜未归。在第二天中午回来之后,周晓军与李小燕大吵了一架,在争吵的过程中,周晓军的双手迅速伸向李小燕的脖子。
李小燕怎么会是身材高大的周晓军的对手,在骂骂咧咧几句之后便被狠狠扼住脖颈,没过多久,便无力的垂下四肢,结束了自己荒诞的一生。
在得知自己杀人之后,周晓军告诉了姐姐,姐姐也很吃惊为何一向老实的弟弟反而会动手杀人,最终,经过姐弟俩的交谈,泪流满面的周晓军决定去公安局投案自首,承认犯罪事实,公安办案人员迅速赶往现场,了解经过,而周晓军和李斌也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最终周晓军被判处死刑,而李斌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四、以案释法
周晓军被气愤冲昏了头脑,活活将李小燕掐死,其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的主客观条件,理应以故意杀人罪判处。
虽然周晓军有自首情节,但是由于本案故意杀人罪非常严重,当时李小燕已经怀孕,属于一尸两命,所以并没有获得减刑。
李小燕在婚内仍与李斌保持不正当关系,这个行为属于婚内出轨,但是由于两人并没有领证,只是以情人的身份在一起,所以不构成重婚罪,所以李小燕只会收到道德的谴责而不会受到法律的惩罚。不过,善恶终有报,她也因此而付出了自己的生命。
再来说李斌,因为他是导致周晓军性格变得狂躁的一个主要人物,他在洞房中的所作所为给周晓军的自尊心带来了巨大的创伤,所以说李斌的做法相当于间接导致了本案的发生,最终李斌也因此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回顾这场悲剧,最初始的原因还是当时一些地区对事实婚姻得承认,这部分人认为,只要两人有了夫妻之实,即使没有领证也没关系,正是这种想法给了嫌疑人有机可趁的机会。
所以,我国才会自1994年起不再承认事实婚姻,只要是结婚,就一定要去民政局报道,只有这样,这场婚姻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如今,国家仍在不断提搞对婚姻家庭的法律保障制度,就是为了防止有人为了一己之私而去钻法律的空子损害他人利益。从本案来看,周晓军才是最可怜的那个人,被母亲和兄姐给予“厚望”的他对婚姻也产生了一种执念,正是因为如此他才会一而再再而三的选择原谅和妥协,也正是因为一再的妥协才导致事情恶化,悲剧发展。
这件事也在时刻提醒着我们,要知法懂法,遇事不能冲动不能鲁莽,要相信可以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