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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姆的作品有个特点,他喜欢在书中做一个旁观者和叙述者,与书里的人物有或深或浅的交往,然后开始发表自己的见解,换言之,他总是书中故事的深度参与者和见证者。 《刀锋》也不例外,甚至是唯一一次用真名介入,以期让读者尽快进入角色,从而相信他这个故事的真实性和可考究性。

这个故事发生在20世纪初的美国。 年轻的主人公拉里作为飞行员参加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在一次执行任务中,他的战友为了救他被子弹击中死去,这给拉里带来了巨大的心理冲击,开始思考活着的意义到底是什么,于是穷其一生,苦苦寻找这个答案。

围绕这个主题,各色人物都站上生活舞台,面对爱情、物质、欲望、精神等人生课题,做出了自己的选择,都真实展示了各自要追寻的生活模式和生活方式。

我只说说小说中印象最深的两个重量级人物: 拉里和伊莎贝尔。

感觉他俩各自的选择没有对错,谁也不高尚,谁也不卑劣,都遵循了自己的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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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和死亡对拉里造成的心理创伤是巨大而无从弥补的,战友临死前从地上坐了起来,笑着说了一句我死了,然后倒下去,真的死了。 前一刻还谈笑风生亲密无间的朋友,一下子就变成了冰冷的尸体。 所以他想探究活着的意义到底是什么,他想要弄清楚这个困扰人类几千年的终极问题,在经历了极致的生死体验后,世俗间那些约定俗成的一切忽然在他眼里不再有光泽了。

于是就不难理解,他退役后领取着每年 3000 美元的退役金,依旧没有任何的生存焦虑,他回到了家乡芝加哥,拒绝了很好的工作机会,整天在家里无所事事,因为他的灵魂已经远离世俗,他已不屑于在人间这个修罗场投掷任何的精力。

而他的未婚妻伊莎贝尔是我们俗世中大多数人的样子,她忧心忡忡而焦虑万分,追问他: “拉里,接下来你想做什么工作? ”拉里幽默地回了一句: 逛大街。 我看到这个情节的时候就明白俩人的分手是必然的,已然成了不同轨道的两个人。

但伊莎贝尔天真地认为拉里只是需要时间来疗伤而已,终究还会回到以前的生活轨道上来,她愿意给他时间。 于是拉里去了当时的文化中心巴黎,住在一个很破烂很潮湿的旅馆,每天在图书馆看书八至十个小时,一年后,伊莎贝尔追到了巴黎,对他说: 拉里,你可以跟我回去工作了吗? 拉里摇摇头,就在那个破旅馆向伊莎贝尔求婚,问她,你能留下来陪我一起逛大街吗?

明白了拉里不可能回归正常生活后,伊莎贝尔直言不讳地拒绝了拉里的求婚,她说: “我很年轻。 我想要华美的服装,最精致的妆容,参加上流社会的派对,一年3000元的费用根本不够用,我们要活在现实中。 ”

于是,俩人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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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婚约后的伊莎贝尔转身嫁给了苦苦追求她的富二代格雷,过上了想要的奢华生活,生育了两个可爱的孩子。 而拉里继续他放荡不羁的自由生活,他认为所有的物质享受都是最不值得在乎的,只愿意追求他想要的精神生活。 他跑去挖煤矿,做各种体力活,去欧洲到处游历,也不拒绝和女性在一起,似乎脱离了人间的种种桎梏,过得贫穷而开心(当然,拉里的知足不叫贫穷)。

毛姆明显是喜欢并倾向于拉里的人生态度的,书中处处充溢着对拉里的溢美之词,拉里的魅力似乎无处不在。 拉里人到中年,毛姆形容他的外貌是这样的: “看起来,他就像个快乐的大男孩,神采奕奕,眼眸闪着光。 ”“他的眉眼间始终带着一种与世无争的宁静与洒脱。 这种宁静与洒脱,绝非刻意矫饰,倒像是天性使然,既自然又真实。 ”

而形容伊莎贝尔的富二代丈夫格雷则是: “体型又胖,行动又迟缓,显得老多了。 ”

这其实也是毛姆的一个特点,他喜欢在他的小说中放置一个大家都触摸不到的高高在上的精神方面的灵魂人物,供大家瞻仰膜拜,再安排一个人间俗物与之对应,让读者大跌眼镜。

不过,毛姆不是三流作家。

在看到伊莎贝尔因为富二代丈夫投资失误变得一无所有的时候,我觉得这可能是对伊莎贝尔追求虚荣的一种报应,我认为这个可怜的女孩要过悲惨的生活了,但并没有,伊莎贝尔依然站在丈夫这一边,陪他度过了这段人生低谷,经历了人生挫折后,依然过着中产阶级的生活,依然优雅而美丽。 看到这儿我是长吁一口气的,没有强行制造一个爱慕虚荣落得人生失败的版本,是对人性起码的宽容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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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很有意思的细节,伊莎贝尔在丈夫格雷破产后,对作者说过一段话,大意是当时她18岁,觉得每年的 3000 美元不足以支撑生活,但现在破产了,依然是这么多钱,她和格雷带着两个孩子,日子却也过得下去。

你看,这就是世俗的两全法,也可以说是在人生的每个阶段,世俗的生活有多种多样的解法。

这是伊莎贝尔的清醒,也是她最终获得俗世幸福的密码,她始终清醒地知道自己该要什么。

其实想想,我们的心里,可能同时住着拉里和伊莎贝尔,来回摇摆来回拉锯。 年轻的时候,向往世界之大我要去看看,向往诗和远方,但更多的时候,我们都是伊莎贝尔,更要考虑现实的柴米油盐,无数的人间俗事。

也许一个人行走在自己的节奏里,过不被定义的生活,才是真正的人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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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至中年,我对拉里的看法也加了很多俗世的衡量。 我并不欣赏他的做法,尽管他读了更多的书,追寻了人生的终极意义,走了更多的路,向往着心灵层面的解脱,但我仍觉得他不值得效仿。

拉里向苏姗娜求婚以及拯救苏菲,都显得过于理想主义,苏姗娜原本就擅长投资自己,与他只不过是露水情缘; 拯救苏菲更是他的一厢情愿,粗暴地介入了他人的因果。 所以,这个故事里,拉里有着严重的个人理想主义倾向,他看似一腔赤诚,却恰恰是自私的,他把所有的一切都纳入了他追索人生意义的章程内,这种理所当然便显得格外的个人化情绪化。

所以,在这个故事里,没有什么绝对的对和错。 拉里追求精神自由没有错,伊莎贝尔追求俗世幸福也没有错。 就像毛姆所说,书中每个人物最终都各得其所,在各自的轨道上各自安好。

其实,我更惊叹于毛姆文笔的前瞻性。 他笔下的故事,他笔下的人物,都能让每个读者找到一些似曾相识的自己的影子,哪怕这个人物与每个现实中的人物那样的素昧平生,哪怕书中的地方与我们相隔着千山万水,哪怕书中的故事已经距今相隔一个世纪,都能与你絮语一隅,都能与你隔空对望,都能与你惺惺相惜。

这是他文字的独特魅力。

作者冰儿,爱红楼,爱诗词,爱简单的生活,著有全新注译版《宋词三百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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