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都死了,算什么强奸呢?”
“我就是看她长的漂亮,一时冲动......”
一家殡仪馆的工作人员,心生歹念强奸了一具女尸,然而尸体中途竟然离奇复活,吓得男子魂不守舍。
难道世上真的有诈尸?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诈尸·】——»
殡仪馆内每到晚上都显得格外的冷清,但是这一晚却从停尸间传来了一阵大喊“诈尸了!救命啊!”
只见一个身穿上衣,但下身却一丝不挂的男人,一脸惊慌连滚带爬地跑出了停尸间。
当听到他发出惨烈的嚎叫后,其他的工作人员还以为李某在开玩笑。
可是男人跑出来后,紧接着停尸间里面竟然又出来一个脸色煞白身上围着白布的女人,嘴里一直喊着“报警!报警!”
女人出来后四处摸索着找到了亮着灯的值班室,拿起电话就报了警。
赤身裸体的男人正是李某,这晚他见停尸间的女尸异常漂亮,随即就起了坏心,实施了强奸,可没想到一切结束之后,他正要穿裤子,就看见女尸突然坐起来问他“你在干什么?”
李某当场就被吓破了胆,情急之下顾不上穿裤子就光着屁股跑出去了。
李某是谁?他又为何深夜还在殡仪馆里出没?
«——【·李某职业·】——»
李某今年20多岁,是殡仪馆的一名工作人员,毕业于一所普通的大学,毕业后一直都没有工作。
李某的父母见他整日在家中游手好闲,就托人帮他找份工作。没过多久李某父母就打听到,殡仪馆在招化妆师,只要面试通过就给交五险一金。
本来李某不愿去,他觉得跟死人打交道晦气,后来在网上一查,得知殡仪馆化妆师属于编制范围内的职业,跟公务员也没什么区别。
所以李某就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参加了考试,没想到顺利通过了。后来李某才了解到这个岗位几乎没有人报名,自己能进来纯属是幸运。
无论怎样,李某也算有了一个稳定的在编工作,而且工资十分可观,福利待遇也十分优厚。
于是父母就开始催着他找对象。但是李某自从工作后基本上都在跟死人打交道,别说谈恋爱了,连个姑娘的面都没见过。
同事们要么早已结婚,要么都是男性,根本不符合李某恋爱的条件。
为此李某的父母给他安排了几次相亲,李某长得不算丑,个头儿也不矮,家里有车有房,而且还有一个在编的工作,所以刚开始李某和女孩儿们都聊得好好的,但是一旦聊到了他的工作,女孩们就不愿意继续交往了。
毕竟谁也不想和一个天天跟尸体打交道的人恋爱结婚。
所以李某就一直单身,连小姑娘的手都没摸过一下。直到这天他竟然对殡仪馆的一具尸体一见钟情了。
«——【·意外“去世”·】——»
圆圆是一名舞蹈老师。这天正在给小朋友上课,结果跳着跳着突然就晕倒了,其他老师赶紧把她送到医院抢救,然而等圆圆的父母到了医院后,女儿早已经去世了。
医生直接告诉他们圆圆是因为劳累过度导致的猝死,甚至还早早的开具了死亡证明。
圆圆父母一时间接受不了女儿的去世,二人抱头痛哭。医生赶忙安慰,同时告诉他们要尽快带走死者,让其早日入土为安。
因为圆圆不是本地人,所以她的父母决定先把尸体火化,再把骨灰带到老家。但是圆圆父母第一次来这个城市,不知道去哪里找殡仪馆。
于是医生就向他们推荐了一家长期跟医院合作的殡仪馆,圆圆父母也听取了医生的建议。
随后圆圆的尸体就被送到了殡仪馆。圆圆生前本来就爱美,而且十分注重身材的管理,所以她的母亲要求火化前要给圆圆重新化上妆,并穿上漂亮的裙子。
由于圆圆母亲的要求比较多,所以她就被安排到了第二天下午进行火化,尸体就暂时存放在了停尸间。
也正是因为母亲的要求,要不然当晚圆圆就被火化了。
«——【·见色起意·】——»
之前出现过有人去殡仪馆偷尸体卖器官的恶劣事件,所以为了避免这样恶毒事件的发生,
李某所在的殡仪馆,要求每天都要有人去停尸间巡逻。
那天正好赶上李某值班,他需要掀开尸体上的白布进行查验,看是否缺胳膊少腿。
等李某掀开圆圆身上的白布时,他愣住了,他从来没有见过身材这么好的尸体。而且圆圆脸上还被画好了妆,看起来更加美艳动人。
再加上李某常年没跟女性接触过,一时之间竟感觉浑身燥热难耐,眼下停尸间里又只有自己一个人。李某再也无法控制自己的兽欲,对着圆圆的尸体就实施了犯罪。
然而当他完成一切之后,刚要提上裤子,就听见刚才被强奸的女尸僵硬的说了一句“你在干什么?”
李某顿时被吓得跳了起来,他根本不敢回头,还以为是诈尸了,直接光着屁股就跑了出去,这也就有了开头的一幕。
此时的圆圆脑子还没有完全清醒过来,但她也知道刚才那个男人对她做了什么。
所以披着身上的白布也跟着跑出了停尸间,报警说有人强奸她。殡仪馆的其他工作人员见到快要火化的人竟然复活了,十分吃惊,马上就打了120把圆圆送到了医院。
警察也顺利抓到了李某,然而圆圆父母接下来的作为却让所有人都震惊不已。
«——【·假死风波·】——»
圆圆被送到医院后经过专家们的一系列的检查,发现之前圆圆是假性死亡。
可能是因为当时圆圆跳舞过于激烈,导致脑部缺氧,以至于心跳和脉搏几乎没有跳动,这种情况下表面上就跟死亡一样,用一般的方法几乎测不出来。所以就导致医生下了圆圆死亡的结论。
至于圆圆“诈尸”,则是因为李某在对她行苟且之事时产生了猛烈的撞击,使其脑部有氧,成功的将其救活。
圆圆的父母见到起死回生的女儿后,热泪盈眶,可是此时的圆圆还是一脸懵的状态。
等圆圆身体暂时恢复好后,警察对其展开了询问,这时圆圆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赤身裸体的躺在停尸间里。
当警察问道圆圆一家是否对李某的行为提起诉讼时,一家人却表示多亏了李某,要不然圆圆就被火化了,一家人当场就写了谅解书,希望对李某从轻发落。
而李某这边则只承认自己猥亵了尸体,坚决不承认自己强奸了圆圆。他还说“人都死了算得上什么强奸!”
虽然圆圆一家没有对李某提起公诉,但是警察局仍然以侮辱尸体罪将李某提交给了法院,那么李某最后又会迎来怎样的结局呢?
«——【·法院判决·】——»
法庭上法官质问李某为什么对尸体实施奸淫行为,李某当即表示自己常年没有碰过女人了,看见她那么漂亮,身体马上有了反应,没有忍住,这都是一时冲动。
因为圆圆在遭受侵犯的状态下,并没有真正死亡,所以法官判定李某犯了强奸罪。
但是李某的辩护律师表示,当时医院已经出具死亡证明,而圆圆被送来时确实是死亡状态。
也就是说李某是对一具尸体做出的不雅行为,而且李某并没有预想到圆圆会突然苏醒,所以他主观意识上并没有强奸的敌意,这怎么能构成强奸罪呢?
圆圆正是因为李某的行为才苏醒过来,要不然早就扔到火化炉了,李某的行为不就是在救人吗?况且圆圆的家属已经出具了谅解书,并且十分感谢李某,所以更不应该判处被告人强奸罪了。
法官听了李某律师的辩护,决定暂时休庭。
最后法官的判决如下:李某主观上有侮辱尸体的犯罪动机,客观上为了满足自己的变态目的,也的确实施了淫荡的行为,所以李某触犯了刑法第302条规定的侮辱尸体罪。
但是李某的行为客观上导致圆圆苏醒,从而避免了她被送到火化炉里烧死,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圆圆的生命权,所以可以根据这一情况适当减刑。
最终李某因犯侮辱尸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法院判决结束后,很快就被人发到了网上,网友们对法院的判决众说纷纭。
«——【·网友评论·】——»
有网友表示强奸罪在法律上明文规定了,是在违背妇女意愿的情况下,对其使用暴力、胁迫的手段,导致妇女处于不能反抗的状态下实行的犯罪。
但是在这个案件中,李某并不知道圆圆会苏醒过来,而且李某也没有胁迫她,所以李某根本就没有强奸圆圆的想法,充其量算得上是侮辱尸体罪。
这条评论后还有追评:既然医院已经开具了死亡证明,那么从法律层面上来讲她就是一具尸体,而且正是因为李某的行为,才让他醒过来,要不早就烧死了。所以李某做出的是救命的行为,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应该判李某无罪。
也有网友认为法院还是判的轻了:因为圆圆当时不是死亡,而是暂时的昏迷,所以为什么李某在做淫荡的事时,圆圆会醒过来。李某的行为就是犯了强奸罪,法院应该重新审理,重判他。
也有网友保持中立的态度表示,李某的行为就是在犯罪,他主观上的确是想奸淫女尸,但是话又说回来要不是李某的行为,可能这时候圆圆就成了一堆骨灰了,而且受害者的家属十分感谢李某救了他们女儿一命。于情于理都应该减轻李某的罪过,所以支持法院的做法。”
更有网友觉得李某是圆圆的救命恩人,她应该以身相许。
但是不管网友怎么评论,李某的确是犯罪了,他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
这件事的发生,应该敲响了殡仪馆招聘人员的警钟,在招聘时,应注重面试者素质的考察,不能单纯的依靠成绩做出决定。就算被录取后也应该对工作人员进行定期的全面考核,除了笔试外,还应该有实战训练。
死亡不是最终的结果,而是开启了通往另一个世界的大门,而殡仪馆的工作人员就是这道门的守门人,所以无论什么时候都应该保持着敬畏的心,交出让死者和家属最满意的答卷。
死者为大,殡仪馆的工作人员必须要维护着他们最后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