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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下午,济南中院举行“守住钱袋子 护好幸福家”非法集资犯罪审判情况新闻通报会。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成通报了近年来全市法院非法集资案件审判工作情况,刑二庭庭长王国辉通报了五起非法集资典型案件。中院宣传处处长许辉主持新闻通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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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法院非法集资案件审判工作情况

前言

近年来,全市法院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做好金融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市委工作安排,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打击处置非法集资犯罪,坚决遏制非法集资风险蔓延势头,切实维护金融安全稳定。

一是始终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对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和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发挥主要作用的人员,坚决依法重判,坚持打罚并重,依法加大罚金、没收财产等财产刑的适用和执行力度,从经济上严厉制裁犯罪分子。

二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正确理解和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当严则严,该宽则宽,宽严相济,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引导涉案人员积极退赃退赔,争取从宽处理。

三是全力做好追赃挽损工作。协同公安、检察等部门,形成追赃挽损工作合力,切实做好全链条、全环节应追尽追、应赔尽赔,最大限度追赃挽损。近几年,全市法院累计追赃挽损折合人民币近30亿元。

四是坚持依法能动履职。加强对重点领域非法集资犯罪问题调查研究,多篇调研文章获奖。近年来,向相关部门制发司法建议43份。注重从民间借贷等纠纷案件中排查发现非法集资线索,去年以来向多地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100余条。加强源头治理,将非法集资法制宣传大篷车开进社区、广场,结合典型案例开展法官说法,以案释法,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提高金融风险意识,不断增强防范能力。

针对非法集资犯罪的严重危害和复杂形势,王成副院长借通报会之机提醒广大社会公众要提高法律意识,认清非法集资犯罪的本质特征,树立科学投资理念,摒弃侥幸心理,谨防上当受骗。

下一步,全市法院将以开展全国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为契机,依法能动履职,有效遏制非法集资高发多发态势,切实“守住钱袋子 护好幸福家”,为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加快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文字丨刑二庭

图片丨包敬洲

编辑丨侯乐鑫

审核丨许 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