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法院紧扣“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在审判工作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政协委员积极作用,设立“政协+法院”政协委员调解工作站,开展政协委员轮值工作,为群众提供高质、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自今年6月初开展政协委员轮值工作以来,政协委员调解工作站共调解9起案件,成功化解矛盾完成撤诉5起,调解达成协议4起。

日前,二连浩特市法院诉前调解团队与政协委员紧密合作,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道路交通纠纷,低成本、高效率地将矛盾化解在诉前。

2023年8月19日,吴某驾驶电动三轮车乘载着9岁的女儿与黄某驾驶的轿车发生了碰撞,吴某与女儿轻微受伤。《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黄某有严重过错,吴某及其女儿无过错。事发后,吴某和女儿去医院检查,后因无力承担住院费用于是选择买药治疗。黄某在2024年4月29日之前并未向吴某父女提供任何赔偿,最终吴某父女将黄某和保险公司一并告上了二连浩特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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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案情,在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承办法官决定诉前化解双方矛盾。当天正值政协委员庞志刚轮值调解,庞志刚委员耐心细致地听取原、被告意见,利用自身丰富的调解经验,充分考虑双方诉求,对双方关心的相关费用问题进行沟通,有效发挥出政协委员了解社情民意的优势。

经过深入协商了解到,双方的争议焦点集中在赔偿的具体数额上,承办法官与政协委员综合考量双方利益后,不断调整赔偿方案,并就赔偿标准、计算方式等向双方当事人做出详细解释。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该案得到圆满化解。

“能够参与民商事纠纷化解工作,我觉得非常有意义。在参与调解本案中,我对道路交通纠纷中涉及的法律法规有了更加充分的认识,在了解存在的事实及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焦点后,利用这些法律法规帮助当事人解决矛盾纠纷,这让我有了进一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的动力。今后,我将积极履行政协委员的职责,为基层社会治理贡献力量。”庞志刚委员由衷地说道。

来源:二连浩特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