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工作部署,更好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优化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通知如下:

一、按照因城施策原则,调整本市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及利率下限。

二、优化本市户籍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在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和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中首套住房认定标准。

三、调整本市新发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对于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或者超低能耗建筑的缴存职工家庭,给予上浮贷款额度支持。

四、组织开展住房“以旧换新”活动。指导行业协会搭建开发企业、经纪机构、购房家庭三方对接平台,鼓励开发企业、经纪机构提供优质服务,实施优惠措施,支持购房家庭“以旧换新”。

本通知自印发次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