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规划批前公示]泰州市春兰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0807局部地块图则、《泰州市高港区刁铺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23-15局部地块图则修改(调整)公众意见征询。

本次规划调整涉及泰州市春兰街区、泰州市高港区刁铺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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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泰州市春兰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修改后用地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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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局部地块地块范围:东至红星路,南至迎春东路,西至现状小区,北至鲍马河。

修改内容:地块用地性质由行政办公用地/教育科研用地修改为二类居住用地和商业用地,地块编号修改为08-07-25、08-07-26。

1、08-07-25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2.54公顷,容积率≤1.8, 建筑密度≤35%,建筑限高60米,绿地率≥30%。

2、08-07-26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用地面积0.45公顷,容积率≤2.5, 建筑密度≤55%,建筑限高24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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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泰州市高港区刁铺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修改后用地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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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5局部地块地块范围:东至祥泰路,南至环溪路,西、北至城镇开发边界。

修改内容:地块已纳入城镇开发边界,但不在原控规规划范围内,需对原控规进行修改,将其纳入规划范围,编制地块图则。

1、23-15-01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54.30公顷,容积率≤1.8, 建筑密度≤35%,建筑限高60米,绿地率≥30%。

2、23-15-02地块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用地面积0.49公顷,绿地率≥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