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智勇律师介绍: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优秀律师,重庆市十佳律师。张智勇律师担任多所大学法学兼职导师,领衔百人团队,开创集体讨论制度,曾辩护多件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执业理念:为自由辩护,为生命呐喊。
一、一通广东的电话,一起男性保健品的诈骗案
“你好,是张智勇律师团队吗?我看到你们团队辩护的一个特大诈骗的案件,最近还上了CCTV报道,我这边有个类似的案件想麻烦你们,我也通过各种渠道了解过你们,知道你们团队在刑事领域在全国都是有名气的,所以我非常信任你们的实力,案子就交给你们了!”
这通来自广东的电话,让我们团队感受到了莫大的鼓舞。
二十多年间,张智勇主任带领团队走遍了全国的大江南北,辩护过非常多的刑事案件,也见证了无数人的悲欢离合,同时也收获了很多素未谋面的当事人和家属的无上信任。
电话里头是一位广东的当事人,牵扯到了一起男性保健品的诈骗案。公安认定的案情是这样的(下图截取自判决书):
XX公司利用网络通讯工具,组织人员冒充中医医生销售虚假壮阳药骗取不特定人群钱财。XX公司在没有执业医师也无行医资质的情况下,通过在网络上发布治疗男性生理健康疾病的广告,吸引被害人添加业务员微信。业务员根据话术模板,冒充中医馆中医医生的身份,在微信上询问被害人病情、进行虚假诊断,通过微信发送虚假的医师职业资格证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配药视频等方式取得被害人信任,并谎称对男性性功能疾病开展一对一诊疗,根据不同病情为被害人配置不同药物,将进价十几元到几十元不等的食品进行组合后,冒充可以治疗男性性功能的药品,以几千元不等的价格向被害人进行销售获利。
二、诈骗案中,股东身份如何认定
虽然刘磊知道自己卷入了刑事案件,可能会被判刑坐牢,但是始终觉得自己取保了,大不了就是一个缓刑,也不会进去,抱着无所谓的想法。
他的态度转变,发生在案件送到检察院的时候,检察官对他做笔录时,明确告诉他们:“你是股东,现在查实的诈骗金额有150万,对你的量刑可能会较重,你要做好心理准备。”
刘磊从来也没有经历过这种心态的落差,原本预计的是缓刑保底,现在没想到会面临一个实刑,而且是较重的实刑。
老实说,检察官所言非虚:一方面,目前全案指控的诈骗金额高达150万,起步量刑就在十年有期徒刑以上;更要命的是,刘磊是公司股东,所占了20%的股份;不仅如此,他还身兼数职,比如:推销产品、统计业务员的销售业绩、负责发货等。
由于时间紧迫,张智勇团队律师第一时间介入。
介入后,律师也感到非常棘手,在司法实践中,不少地方的诈骗案都会把具有股东身份的被告人,认定为主犯。如果是这样,本案的刑期将会直线上升,刘磊会面临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很明显,这对刘磊来说是无法接受的。
随即,张智勇团队律师把这个案件的争议焦点和认定难点提交到我们律所每周五的“集体讨论案件”的会议上来。目的是为了集思广益,开拓思路,寻找到、寻找全对当事人最有利的辩护观点。
在会议上,张智勇律师团队全体律师踊跃发言,提出了各自的辩护思路,讨论足足有40分钟之余。讨论完毕时,大家对诈骗罪的定性均没有异议。核心辩护观点就是如何为他争取到的从犯身份。
因为只有这样,才有机会把刑期降下来,甚至是争取到缓刑。
会后,主办律师结合律所同仁的意见,整理出如下辩护意见(浓缩):黄XX(本案的第一被告人)在本案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虽然刘磊系股东身份,但实际上无决策权,刘磊是全面接受黄XX的安排、指挥,在共同犯罪中仅起次要或辅助作用,所起到的作用相对较低,故依法应认定为从犯,应当减轻处罚。
当我们把详尽的法律意见和辩护观点,用书面和当面交流的方式向检察官进行沟通时,慢慢地转变了检察官的态度。
所以后来到检察院阶段,要签《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时候,明确对刘磊建议量刑的是“判三缓四”,刘磊直接大笔一挥,在检察院阶段签署了缓刑的量刑建议。
三、同案犯慕名而来,接力辩护
期间,还有一个插曲,刘磊的堂兄弟刘光明,也被卷入了本案,是男性保健品诈骗案的第二被告人,也是一位股东。他觉得之前请的另外一位律师,对诈骗案件不专业,没有帮他说话。
再加上刘磊经常告诉刘光明,张智勇律师团队的专业、认真和负责。刘磊就推荐刘光明也来委托我们。有助于共进退,整合团队的力量一起做缓刑辩护。
刘光明的情况的确比刘磊更复杂,刘光明所占的股份也不小,在公司内部也有一定的话语权。虽然给他认定了从犯,但是检察官建议量刑是“判处有期徒刑3年—5年”。
沟通案情时,律师明确告诉刘光明,在法院还可以为你争取缓刑,不过有难度,当然我们尽全力。听完我们的话,刘光明默默点了点头。
四、两人都宣判缓刑,开始新生活
到法院阶段时,张智勇团队的两名律师在庭上发表了诸多的辩护意见,从情理和法理上,为刘磊、刘光明进行了罪轻辩护。
后面收到判决书,两人都收获了缓刑的结果。
五、感悟
曾经有人问张智勇主任:“张主任,跟您办的那些大案子相比,我这个案子完全是小案子,你们会不会不上心啊...”
张智勇主任斩钉截铁地告诉他:“在我们眼里,刑事案件无小案,每一个案件都直接关乎当事人的自由,乃至生命。像我们团队这样的专业刑辩律师,都明白每一个刑事案件都意味着一份沉甸甸的信任。也只有全力以赴,竭尽一切可能,才能不辜负这份信任。”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对名字、案情做部分特殊处理)
张智勇律师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优秀律师,重庆市十佳律师。张智勇律师担任多所大学法学兼职导师,领衔百人团队,开创集体讨论制度,曾辩护多件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执业理念:为自由辩护,为生命呐喊。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成立23年以来,先后荣获司法部授予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重庆市司法局、市律协授予的“重庆市优秀律师事务所”等殊荣。若您想了解更多成功案件,请访问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