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记者6月26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江苏省南通创新区党工委原副书记陈永红(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无锡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永红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无锡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陈永红利用担任南通市通州区委书记、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项目承接、土地出让、征地拆迁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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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永红 资料图

长年在南通任职

陈永红,男,汉族,1969年4月出生,江苏南通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92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8月参加工作。

曾任南通市乳品厂厂长助理、乳品工业部副部长;南通市港闸区闸西乡乡长助理,副乡长,党委副书记、乡长,党委书记、乡长;2002年11月任南通市港闸区副区长;2005年6月任南通市港闸区委常委、副区长;2008年12月任通州市委副书记;2009年7月任南通市通州区委副书记;2011年9月任南通市通州区委副书记兼锡通科技产业园党工委书记;2013年1月任南通市通州区委副书记、区长;2017年7月任南通市通州区委书记;2019年11月任南通市通州区委书记、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2022年3月任南通创新区党工委副书记(主持党工委日常工作)。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3年10月8日消息,南通创新区党工委副书记陈永红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江苏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ID:JCRB_ZYW) 作者:刘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