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州市自然保护地管理中心位于高州市城南片区开发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学砚湖湿地生态环境治理工程)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的公示

公示说明:

高州市自然保护地管理中心申请办理高州市城南片区开发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学砚湖湿地生态环境治理工程)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公示手续。1、规划条件:高规条字〔2024〕085号,总用地面积:34619.88㎡。(详见规划平面图)。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该方案向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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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位置:高州市城南片区站前路

申请内容:总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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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规划总用地面积34619.88平方米;

2.用地性质:G1公园绿地

3.总建筑面积550.21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550.21平方米;

4.基底总面积370.55平方米;

5.层数:1/2;

6.车位:135个机动车位,675个非机动车位;(按城市公园、广场占地面积5.0个/公顷计算);

9.建筑高度:7.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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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

2024年6月20日至6月29日(共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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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1.该图主要体现建筑的空间布局和关系,仅为示意图,图上所展示的建筑外轮廓线及未尽之细部应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为准。

2.公示地点:用地现场,高州潘洲街道办,高州市自然资源局一楼大堂公示栏及网站。

3.凡是与该项目审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如对该项目存在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向我单位提出书面意见。意见需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

4.有效反馈意见日期:公示期限内。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5、查询网址:http://www.gaozhou.gov.cn/zwgk/

jsgcghgs/。

6、联系电话:0668-6385703。

高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20日

来源:高州市自然资源局、高州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