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爱生命 拒绝毒品

近年来国家对海洛因、冰毒等毒品的打击力度持续加大,一些毒贩为追求暴利和逃避监管,转而通过兴奋剂、镇静剂、麻醉剂等新型活性物质替代传统毒品,故经过伪装的新型毒品层出不穷、流入市场,令人防不胜防。

近日,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贩卖“上头电子烟”的毒品犯罪案件。雁山区委政法委、雁山区检察院、市公安局雁山分局、雁山区司法局、辖区7所高校保卫处及桂林市良丰农场子弟学校43名师生走进法院旁听毒品案件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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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2023年6月,卿某从朋友赵某处得知刘某欲求购一支含毒品成分的“上头电子烟”用于吸食,卿某遂花费500元向上家购买一支“上头电子烟”,并以600元的价格转卖给刘某,卿某获利100元。三人到达约定的地点碰面,在一同吸食该“上头电子烟”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经鉴定,三人吸食的“上头电子烟”中含有依托咪酯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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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卿某贩卖毒品,构成贩卖毒品罪。卿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是犯罪未遂,依法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卿某是累犯,其曾因运输毒品罪被判过刑,是毒品再犯,依法应从重处罚。依法判决:被告人卿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一百元。

法官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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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咪酯俗称“烟粉”,是一种不溶于水的白色粉末状物质,具有镇静、催眠等作用,为麻醉类处方药品。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依托咪酯的麻醉作用将其添加在香烟烟丝或勾兑在电子烟油中非法销售,非法吸食后会呈现头晕、站立不稳和类似醉酒的状态,大量长期吸食会出现幻觉、脾气暴躁等精神障碍,甚至导致呼吸暂停、窒息死亡。

自2023年10月1日起依托咪酯已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非法持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依托咪酯是犯罪行为;吸食含依托咪酯成分的“上头电子烟”等于吸毒,是违法行为。

文字:刘 娜

编辑:李建容

校对:陆耀华

审稿:范君涛

审核:廖 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