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望江县纪委监委对望江县华阳镇原人大主席范学良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范学良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价值观扭曲,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私欲膨胀,贪得无厌,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偷逃税款;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企业资质升级申报、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等方面谋利,并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

范学良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工作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望江县纪委常委会、望江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范学良开除党籍处分;由望江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望江县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对范学良的开除党籍处分决定,待召开县委全会时予以追认。(望江县纪委监委)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