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机关“高质效办理毒品犯罪案件推进毒品问题综合治理”十大典型案事例,其中包括“王某等人走私、贩卖毒品、强制猥亵”一案。
王某,生于1989年,本来是某单位之栋梁,没想到,暗地里,却包藏祸心。而年轻的徐某,2000年的新生代,却早早沉沦于无业之渊。自2018年至2021年,王某心知咪达唑仑等乃国家严控的精神药品,却仍执迷不悟,借助境外网络之隐秘,屡次购得此类药品,更从已受惩的骨科医院麻醉医师张某某手中非法获取麻醉药品。他伙同他人,利用这些药品将多名女性迷晕,进而实施强奸、强制猥亵等恶行。
2021年4月26日,徐某与王某在境外网络的迷雾中相遇,经王某引荐,徐某从境外购得10支咪达唑仑注射液,却在入境的关卡被海关无情截获。而后,徐某又从王某处购得咪达唑仑片剂,于一民宿内哄骗刘某某服下,待其昏迷后,王某、徐某二人先后对刘某某实施了侵犯。同年11月23日,徐某再次在酒店内用咪达唑仑迷晕蔡某某,并对其行不轨之事。
正义的审判不会缺席,2022年1月21日,侦查机关以走私、贩卖毒品罪将王某、徐某二人提请逮捕。河南省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检察院于2022年1月27日依法批准逮捕。经过一系列法律程序,徐某因走私毒品罪、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二千元。
而王某的罪行更为深重,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走私、贩卖毒品罪、强奸罪、强制猥亵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一万元。王某虽上诉,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正义的天平未曾倾斜。
最高检在对此类案件的办理中,始终坚守证据裁判原则,充分发挥客观性证据的优势,引导侦查机关依法收集、分析电子数据等证据,为案件的顺利侦办提供了有力支持。同时,检察机关还积极发挥法律监督职能,跟进查明麻醉、精神药品的流向、用途及相关犯罪事实,依法追捕漏罪漏犯,确保了对毒品犯罪及其衍生犯罪的全链条打击。
而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监管薄弱环节,检察机关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业和行政监管部门规范管理和监管,以期从源头上遏制麻醉、精神药品的滥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