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日网友反映“在万宁市近海潜水培训”的有关情况,万宁市立即进行了立案调查处理。经深入调查,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称“潜水教练”的孟某(社会体育指导员五级,无潜水教练资质)与外省人员金某、季某、 邓某某等3名人员通过网络渠道商定好到万宁市近海开展“潜水培训”,孟某收取每人费用3480元。

6月6日,孟某与万宁市福瑞沃尔特潜水培训有限公司(门店名称为“海洋假日俱乐部”,曾对外称福瑞沃特公司,以下统一简称“福瑞沃尔特公司”)联系,口头约定让该公司协助其联系游艇出海,租船费用为1150元并预交了300元定金。双方谈好出海人员的费用与出海时间后,福瑞沃尔特公司经理孙某找到合作公司海南任我游航海俱乐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任我游公司”),口头约定6月9日中午乘坐任我游公司的游艇出海。

6月9日12时许,孟某带领金某、季某和邓某某到达万宁市礼纪镇保利码头,由福瑞沃尔特公司工作人员用摩托艇将孟某等4名人员及其他6名游客摆渡到任我游公司“彩虹凯丽号”游艇上,由船长王某驾驶游艇送往洲仔岛附近海域游玩。

13时05分,游艇到达洲仔岛附近海域后孟某等4名人员准备自行开展潜水。此时孟某提出现场水深不够,达不到潜水要求,要求更换潜水地点。

14时13分,船长王某安排船只工作人员王某某驾驶摩托艇把孟某等4人拉到距离游艇停泊约600米处洲仔岛另外一侧海域进行潜水,船只工作人员王某某跟孟某约定好“彩虹凯丽号”游艇返航时来接孟某等人,孟某告知他们进行“潜水培训”约需一个半小时。

15时左右,“彩虹凯丽号”游艇返航,当时船长王某认为孟某等人潜水时间未达到一个半小时,应该要到15时43分许才结束,就先带其余6名游客返航,准备接第二批客人到洲仔岛时再接上孟某等人一起返航。

16时左右,孟某“潜水培训”结束。因季某感到身体不适且4人均未携带手机,无法与外界联系,未等到任我游公司派遣人员来接应,因此4人自行依托两个游泳圈(其中一个驮负器材)顺着水流方向往岸边游。

16时23分,“彩虹凯丽号”游艇再次接10名游客到达洲仔岛附近海域游玩,期间船长王某安排船只工作人员王某某去把孟某等人接回。王某某到孟某等人第一次潜水的地点未发现孟某等人,就顺着洋流往外寻找,17时20分后返回,将未找到孟某等人的消息告诉船长王某,随后王某某再次回到孟某等人潜水的地方附近,至17时30分,增加钱某某等人参与持续找人(事后孟某称:在返回过程中,曾看到接应艇只,但由于海面客观情况,无法跟艇只取得联系)。至18时41分左右仍未找到孟某等人,随后福瑞沃尔特公司经理孙某报警求助。

万宁市公安部门接到报警求助后立即出警并报告市委市政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当即作出指示,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全力组织搜救。分管应急工作的市领导立即组织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旅文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琼海海警局、东澳镇政府、东澳海岸派出所、蓝天救援队、120急救中心等部门赶往事发地开展搜救,出动搜救人员97人、搜救艇3艘、搜救船只1艘。

孟某等4人自行游到神州半岛某球场附近的沙滩后,于20时15分借电话与外界联系,在球场门岗处被前来救援的救护车送往万宁市人民医院。分管市领导组织市旅文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等部门赶往医院看望慰问并了解具体情况。次日孟某等4人经检查无大碍后办理出院手续。

二、调查处置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6月11日,海南省公安厅海岸警察总队第三支队已对海南任我游航海俱乐部有限公司未按要求报备出海的违规行为作出警告并处1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拟对万宁市福瑞沃尔特潜水培训有限公司责令停止经营潜水活动,没收违法所得3600元,并处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拟对孟某责令停止经营潜水活动没收违法所得6960元,并处8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拟对海南任我游航海俱乐部有限公司作出警告并处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针对此次暴露出来的问题,万宁市将加强对潜水等涉水业态经营项目的监管,引导行业加强自律。严厉打击各类线上线下非法拉客等行为,加快海陆空公共安全数字化监管体系建设,不断加强预防能力和救援响应水平。对无照经营坚决取缔,有效加强价格监管及设施设备质量监督,做好水上交通运输类工具的备案监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力做好安全管理等服务。

万宁市“6·9”潜水涉险事件调查组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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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水时“被弃海中”,浙江籍游客发声:我要的不是赔偿

即便已经过去了十多天,浙江游客金先生对记者说,想起在海南万宁潜水时遭弃,依旧感到后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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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后,金先生一行人被送上救护车 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海南万宁潜水遭弃

4人冒雨游了两个小时才回岸

6月9日,金先生一行4人乘坐海南万宁当地俱乐部租借的游艇前往洲仔岛进行潜水考试。

同行的潜水教练认为,当时的场地并不适合,于是船长协调了船员用摩托艇将4人送至了水位更深的海域。教练告知船长,潜水考试大概在下午2点左右开始,到4点结束,之后大家再返航一起回去。

“当时我们就跟摩托艇驾驶员说,希望2小时后来接我们,但是摩托艇驾驶员竟然说‘我没有空’。”金先生一行人还以为只是玩笑话,便再三要求,摩托艇驾驶员也答应了会来接的。

由于潜水时带手机不方便,海上信号也不好,大家将手机都留在了游艇上。但到了约定好的下午4点钟,船只并未出现。

金先生他们等到了6点半,已有两位同伴因为长时间泡在海中身体不适,出现了呕吐的现象。

眼看船只仍然没来,4人只能采取比较冒险的自救方式,依靠一只救生圈开始游泳回岸。

“游到40分钟左右,天开始下雨,风浪也变大了。仰泳、自由泳都用了,体力不支的伙伴只能扒着游泳圈,4个人互相鼓劲。”游了两个小时,直到晚上8点多,金先生一行人才在体力几乎耗尽的情况下抵达了岸边。

到岸后,4人便去了医院,同时也报了警,他们认为游艇公司和当时承接他们出海的俱乐部都有责任。“万宁市东澳海岸派出所当时跟我们说,事情现在还在调查,不具备立案条件,就一直没有给我们立案。”

对话浙江游客

“我要的不是赔偿”

“说句心里话,我要的不是金钱和物质补偿,我只是希望有关部门及时查处,不要再让这种事情发生了,那种游到绝望的感觉我不希望有人再体验。”回忆十余天前近两个小时的海中游泳,金先生说,当时基本耗尽了力气,尤其是当越游越冷的感觉向全身袭来。

此事在近日不断发酵。

6月19日,潮新闻记者联系到了当事人金先生。

金先生告诉记者,他与同伴是通过社交平台联系到了游泳教练,并由游泳教练与涉事潜水俱乐部公司对接。然而出乎其意料的是,游泳教练在收下押金后并没有和公司方面签订合同,只是单方面告知他们已经达成协议,这也给事故埋下了祸根。

其余同伴也曾对该潜水俱乐部公司提出民事赔偿的诉求,然而由于多日来指控无果,他目前已经基本放弃了通过法律诉讼的途径要求进一步的赔偿,而是选择等待官方进一步的声明公告。金先生告诉记者,由于官方取证时间过长,在事后两三日他便启程返回了浙江。

返回浙江后,金先生一直后怕中,为了避免亲朋好友担心,一直未曾透露此次遭遇,直到他在社交平台曝光此事后,朋友才得知他的惊险经历。

金先生表示,万宁市曾有市级部门领导就此事向其表示慰问并致歉。当提起补偿时,他依旧坚持最初的看法:“我需要的是这类事情不要再发生。”

官方通报

公安机关介入调查

在收到游客的投诉后,当地有关部门也立即介入调查。

6月18日,海南万宁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发布针对游客反映潜水时被弃海中一事的情况通报。

近日,有网民在网络上反映在万宁市近海潜水培训中的有关情况,万宁市对此高度重视,立即开展调查,目前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已针对该起事件立案调查。公安机关也对该事件介入调查,经查实后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事件调查进展情况将及时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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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万宁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发布情况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