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傲傲,女,大专学历,滕州市滨湖镇西焦村村民委员会委员、网格员、村“法律明白人”。自担任“法律明白人”以来,她带头学习宣传法律知识,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发挥“三熟”优势,借助“三缘”条件,利用“三情”资源,做好法律法规“宣传员”,矛盾纠纷“化解员”,社情民意“传递员”。以坚韧与执着、追求与奉献,扎实推动网格普法工作开展,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贡献了自己应有的力量。

发挥人熟、地熟、事熟“三熟”优势,当好政策法规宣传员。作为“法律明白人”王傲傲用村民听得懂的大白话,把法治宣传教育“触角”延伸到村居,引领群众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王傲傲通过网格群、西焦村法律服务微信群”等信息平台,围绕居民实际需求,定期推送普法信息累计200余条。同时主动深入村民家中,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鲜活的案例认真细致地向群众普法,有效提高了辖区群众的法治意识;邀请村居法律顾问、司法所、镇应急管理分局定期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和法治文化活动。

借助血缘、亲缘、地缘“三缘”条件,当好矛盾纠纷调解员。作为“法律明白人”王傲傲明白自己来自群众、应当服务群众,她亲缘、地缘优势明显,在化解群众矛盾纠纷方面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条件。西焦村的马大娘今年75岁,膝下有两个儿子,都已成家立业。老伴去世后,马大娘一直跟着大儿子一起生活,小儿子提供适当的帮助。天有不测风云,前段时间因大儿子腿部受伤需要住院治疗。此时,大儿子就马大娘的赡养问题与弟弟重新协商,由于兄弟俩意见不一,各翻昔日旧账,双方闹得脸红脖子粗,一直僵持着,这就苦了马大娘,赡养就成了问题。作为网格员的王傲傲详细了解事情原委后,意识到矛盾的焦点。于是,分别来到大儿子和小儿子家中,单独面谈方式了解他们各自对老人赡养问题的看法。同时,向她们讲解了赡养老人道德上的义务以及法律上的条文规定。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多次沟通协商,情理法相容,最终,马大娘和两个儿子对马大娘的养老方式基本达成一致意见。见时机成熟,王傲傲又联系司法所工作人员召集马大娘的两个儿子到村委开展面对面调解,草拟赡养协议,对马大娘的养老方式以及生活费用,生病期间医疗费、护理等问题逐条逐项与马大娘俩儿子进行沟通确认,两个儿子对工作人员拟定的协议内容均表示非常满意。

利用乡情、亲情、友情“三情”资源,当好社情民意信息员。“法律明白人”,不仅要心中有法,提升法治素养,而且要心中有民,厚植为民情怀。成为“法律明白人”后,王傲傲主动熟悉村里的人头地头、民情民意,老百姓对她叫得应、用得着。随着农村操办红事、白事的“标准”越来越高,为了改变大操大办、攀比浪费的不良风气,作为村委会成员的王傲傲通过收集村民的意见建议,借助西焦村现是新农村建设的新型社区这一优势,积极向村两委反映村民的诉求,争取上级政府政策支持,促使村集体利用自有资金建成红白理事会服务场所,通过司法所帮助订立西焦村节俭操办婚丧嫁娶村规民约,探索出了一条适合西焦村的移风易俗新路子。王傲傲的工作记录本里详细收集记录了各种各样的民情信息,小到家长里短、邻里矛盾,大到村级治理、产业发展。对收集到的民情信息,王傲傲能解决的会立即解决,自己解决不了的也会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法律明白人”明白的不仅仅是法律,还有村情、民意。在村民眼中,他们是“贴心人”“办明白事”“靠谱,值得信赖”。王傲傲用兢兢业业的服务精神,架起了与村民心灵相通的连心桥,展现了“法律明白人”的动人风采,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把法律带到群众身边,将法治融入群众生活。

(大众日报·大众新闻客户端记者 张环泽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