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红星新闻、贵阳市融媒问政平台、中国警察网、19楼、网友评论等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
近日,一位姓苟的“准爸爸”向贵阳市融媒问政平台询问, 因为自己的姓氏比较特殊,从小遇到了很多尴尬。“我想给孩子改姓,可行吗?”
今日下午,此事也冲上了微博热搜。
针对苟先生的疑问,媒体进行了相关咨询。
“因为姓氏谐音,从小给我带来了很多困扰。自己的孩子即将出生,家人们也不想孩子再遭遇类似尴尬。”苟先生表示。
针对苟先生的疑问,贵阳市公安局白云分局明确回复,根据《民法典》第四编第三章第一千零一十二条、第一千零一十五条之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在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前提下,是可以到属地派出所为孩子办理姓氏更改事宜。但由于苟先生的孩子还未出生,公安机关暂时无法办理姓氏更改相关事宜。
那么新生儿出生填报姓名时,能否不随父母姓?
贵阳市卫生健康局妇幼处回应,孩子出生后,若不随父姓或母姓,在医疗机构办理出生证时,填写第三姓氏申请表即可。
另据中国警察网消息,每个公民都享有姓名权。根据我国现行《婚姻法》的规定,起名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而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存在以下情况,还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1、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2、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3、有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4、少数民族公民的姓氏可以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也作了相同的规定。也就是说,如果仅凭个人喜好和愿望创设新的姓氏,不符合法律规定限定的情形,就可能因违反公序良俗而被公安机关拒绝登记。
律师观点
针对给孩子更改姓名的问题,媒体也询问了贵阳市政协委员,贵州北斗星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张怡。
张怡介绍道,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并且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申请更改姓名。姓名权是自然人依法享有的对自己的姓名独立决定、使用和维护的权利,不受他人非法干涉。特别是对于未成年人,父母或者监护人有权为其决定和申请变更姓名。这意味着,如果认为当前的姓氏可能会对孩子的成长和心理健康造成不利影响,可以依据法律程序申请变更孩子的姓氏。
网友热议
评论里有不少同样姓苟的网友,他们表示这个姓并没有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什么影响。
不过,也有网友表示姓“苟”确实会在社交场合带来诸多尴尬。
有网友建议直接跟妈妈姓。
也有不少网友科普苟姓是由敬姓而来,一般可以改回“敬”。
更多精彩视频 关注FM93交通之声视频号
能理解这种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