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红星新闻、贵阳市融媒问政平台、中国警察网、19楼、网友评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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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位姓苟的“准爸爸”向贵阳市融媒问政平台询问, 因为自己的姓氏比较特殊,从小遇到了很多尴尬。“我想给孩子改姓,可行吗?”

今日下午,此事也冲上了微博热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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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苟先生的疑问,媒体进行了相关咨询。

“因为姓氏谐音,从小给我带来了很多困扰。自己的孩子即将出生,家人们也不想孩子再遭遇类似尴尬。”苟先生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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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不想孩子再姓苟,官方回复了

针对苟先生的疑问,贵阳市公安局白云分局明确回复,根据《民法典》第四编第三章第一千零一十二条、第一千零一十五条之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在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前提下,是可以到属地派出所为孩子办理姓氏更改事宜。但由于苟先生的孩子还未出生,公安机关暂时无法办理姓氏更改相关事宜。

那么新生儿出生填报姓名时,能否不随父母姓?

贵阳市卫生健康局妇幼处回应,孩子出生后,若不随父姓或母姓,在医疗机构办理出生证时,填写第三姓氏申请表即可。

另据中国警察网消息,每个公民都享有姓名权。根据我国现行《婚姻法》的规定,起名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而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存在以下情况,还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1、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2、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3、有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4、少数民族公民的姓氏可以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也作了相同的规定。也就是说,如果仅凭个人喜好和愿望创设新的姓氏,不符合法律规定限定的情形,就可能因违反公序良俗而被公安机关拒绝登记。

律师观点

针对给孩子更改姓名的问题,媒体也询问了贵阳市政协委员,贵州北斗星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张怡。

张怡介绍道,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并且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申请更改姓名。姓名权是自然人依法享有的对自己的姓名独立决定、使用和维护的权利,不受他人非法干涉。特别是对于未成年人,父母或者监护人有权为其决定和申请变更姓名。这意味着,如果认为当前的姓氏可能会对孩子的成长和心理健康造成不利影响,可以依据法律程序申请变更孩子的姓氏。

网友热议

评论里有不少同样姓苟的网友,他们表示这个姓并没有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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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也有网友表示姓“苟”确实会在社交场合带来诸多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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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建议直接跟妈妈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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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不少网友科普苟姓是由敬姓而来,一般可以改回“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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