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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眼可见的超载

司机却为了蒙混过关

企图用过期磅单当“烟雾弹”

这招可不好使哦......

6月16日凌晨,河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宜州大队在宜州区刘三姐大道开展联合执法时,注意到一辆载有肥料的重型货车行驶缓慢,并且发出“咯吱咯吱”的异响。民警立即示意该车停车接受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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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傅,你有磅单咩?”

“有呀有呀。”

当民警借着车灯核对磅单信息时,驾驶人欧某指着两张磅单上的数据,一边用手挡住磅单的日期,一边“解说”:“数据在这,22吨是空车重量,拉的货物是37吨......”

民警打开手电筒再次核对,只见两张磅单落款时间都是6月15日10时23分。民警发现磅单日期与检查日期不符,便要求司机重新过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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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没有蒙混过关,欧某只好开着车跟随民警来到地磅前重新过磅。经检测,该车核载49吨,实载64.1吨,超载15.1吨,超载率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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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对欧某进行了严厉地批评教育,依法予以相应处罚,并责令其将超载货物卸下,确保行车安全。

超限超载隐患多

守法运输幸福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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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载运输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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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交警提醒

守法运输

不超载、不超限

不仅是对法律的遵守

更是对幸福生活的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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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廖旭峰 钟春

值班编辑:王欢

内容来源:河池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