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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为正文

酒后驾驶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一直以来都是公安机关的整治重点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已深入人心

可有些驾驶员 不知悔改

不断挑战法律红线

一而再、再而三酒后驾驶机动车

近日

汉滨一男子接连三次酒后驾车

被汉滨公安分局民警现场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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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某于6月25日被送往汉滨区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

驾驶人贺某饮酒后驾驶陕GW***8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区南环路,被汉滨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张滩中队民警现场查获,经现场酒精呼气测试,贺某的酒精呼气含量为58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进一步调查,发现贺某在2017年10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部门处罚过,驾驶证被依法暂扣六个月, 2018年11月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处,驾驶证被依法吊销两年,同时处以五日的行政拘留,这次是第三次酒驾被查。

针对其“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和罚款的处罚。

作为交警眼中的 “老熟人”

等待他的必然将是更加严厉的处罚

一次酒驾

终生记录无论何时何地

只要再次违法酒驾上路一旦醉酒驾驶

就将面临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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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据了解

6月21日

汉滨公安分局 交通警察大队发布

最新通告

7月1日起暂停汉滨区小型汽车

科目一、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考试业务

详情如下 ↓↓

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暂停汉滨区小型汽车科目一考场

考试业务的通告

因汉滨区小型汽车科目一考场升级改造,经报请安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批准,2024年7月1日起暂停汉滨区小型汽车科目一、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考试业务,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暂停考试期间,有考试需求的考生请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网上预约至安康市车管所理论考场或就近的各县(市)车管所理论考场。

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咨询电话:0915-3205609

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

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6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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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编辑:红庭

责编:海涛

审核:马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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