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张磊 通讯员 高忠祥 王真真 张延超

“我们开展全县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整治,清查医疗机构85处,发现整改问题28个,吊销4名相关人员医师执业证书,关停整顿卫生室1家……”,“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山东省宁津县检察院收到相关部门发来的检察建议回复函,通报未成年人涉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问题整改情况。

前不久,宁津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发现涉案的3名未成年被告人在实施犯罪期间,多次从卫生室购买曲马多类药品,长期服用以获得吸食毒品的快感,且在服用后实施犯罪。

针对这一情况,该守“青未了”未检办案团队检察官通过讯问,了解到部分卫生室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监督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向未成年人销售曲马多类药品。检察官随后走访相关医疗机构调查核实,调取了营业执照及医师执业资格等材料,确定三个卫生室存在违规向未成年人销售曲马多类药物的违法情况,并确定了销售药物的来源、类型、剂量,其他未成年人服用情况等。

承办检察官针对发现的问题,按涉未案件一体履职机制,对相关监管部门未依法履行职责,导致不特定未成年人购买曲马多类药品,身心健康受到损害,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问题,依法向相关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强精神类药品购销监管,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药品追溯管理,规范药品经营单位未成年人购药管理。

相关部门收到检察建议,立即对涉案医生室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医生室的处方规范性、精神类药品购销渠道、未成年人购药异常情况等,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关停整顿卫生室1家,对2家进行警告处理。

同时,组织开展全县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整治,对全县门诊处方用药、精神类药品不规范开具处方、应开不开处方、无处方销售处方药等行为进行排查,全面清查医疗机构85处,发现整改问题28个,吊销4名相关人员医师执业证书,刑事立案侦查销售曲马多涉嫌贩卖毒品犯罪嫌疑人5人。

此外,相关部门还按照检察建议要求,对全县门诊精神类药品购销、处方药实名销售、未成年人购药异常情况管控等进行排查,促进全县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建立药品追溯管理制度,依据国家药品信息化追溯标准,推动卫生室、药店等建立药品信息化追溯系统,对采购、销售和使用第二类精神药品开具处方、上传身份信息,通过扫码,实现一物一码、物码同追、流程可查、去向可查,规范县域内处方药、精神类药品购销流程,从根本上解决了未成年人滥用精神类药品的情况。

宁津县检察院还结合办案,探索搭建未成年人滥用曲马多等精神类药品监督模型,整合卫生室、门诊、药店等精神类药品销售数据,公安、检察机关办案系统数据,强化点对点监督,确保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逐步斩断未成年人滥用处方药、精神类药品来源链。

在此基础上,“青未了”未检团队检察官与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针对未成年人防范毒品侵害意识不强的问题,开展“认识身边的‘毒品’”为主题的法治进校园、法治进社区活动3期,受教育人数2000多人次;在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设立“远离毒品”专区,摆放毒品模型,法治宣讲中结合案例讲解毒品的危害,引导未成年人自觉抵制毒品。结合家长法治学校工作,对未成年人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令》,结合家长法治学校工作,邀请家庭教育指导专家授课,倡导监护人关注未成年人身心变化,对异常行为和不良交友及时干预,保障未成年人用药安全;针对医疗、教育系统、宾馆业开展强制报告制度宣传、督导落实活动,多措并举,画好未成年人保护合力共治“同心圆”。

“药品安全一直是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重点,未成年人的药品安全更是重中之重。我们强化一体化办案,通过融合办案、综合履职、数据赋能,推动构建内外联动的‘检察监督+部门联动’未成年人食药安全保护大格局,就未成年人药物滥用问题,深挖彻查类案线索,推动堵漏建制,加强诉源治理,在综合履职中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系统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宁津县检察院“青未了”未检团队检察官李淑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