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县司法局发挥“四员”作用,切实守牢安全底线。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做到“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落实一岗双责,当好安全生产“组织员”。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组成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细化科室责任,明确工作内容,形成职责明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与各司法所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细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安全人员到位,坚持把安全生产工作与司法行政业务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局党组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学习会,及时传达学习上级部门和同级党委政府下发的各类文件精神,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提升安全意识,当好安全生产“宣传员”。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利用“金湖发布”抖音号、微信公众号和APP客户端等线上媒体,结合报纸、广播、电子大屏、横幅、宣传海报等线下方式,全方位、立体式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生产和防范意识。运用新媒体第一时间推送消防安全信息,进一步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法治护航企业,当好安全生产“服务员”。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明白人,深入小微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梳理企业在安全生产领域的法律风险,协助其建立健全安全监管体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深入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联合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深入园区、生产企业、建筑工地、培训机构、居民小区,举办安全生产座谈会,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讲解消防安全典型案例,广泛普及消防知识,不断提升广大群众安全意识。

强化隐患排查,当好安全生产“守门员”。按照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要求,分管领导定期对挂钩科室、司法所和律所进行安全检查,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针对水电安全、消防安全、网络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等,梳理排查问题隐患,形成安全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期限和措施,确保处置在早在小,问题隐患闭环管理。开展消防安全应急演练活动,邀请县消防救援大队专家在局机关组织全体人员参与应急疏散和灭火演练,进一步强化全员安全意识。同时,由消防救援大队专家进行专题授课,从安全理论、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和具体案例等专业角度讲解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知识,从源头上化解安全风险。

(来源:金湖县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