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滕兆来) “在为电动四轮车粘贴反光标的时候,尾部要沿四条边贴齐,以便于后方车辆看出你驾驶的电动四轮车的轮廓。”6月25日,山东省夏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木琳对某大型商超的中层干部们说。为推进“三亮三护”活动,交警大队对该超市的中层干部进行培训,讲解为电动车粘贴反光标识的方法要求,由这些中层干部为所属员工的电动车粘贴反光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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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夏以来,夏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积极开展“荧光守护”活动,推广“荧光亮衣”、“荧光亮盔”、“荧光亮车”、“荧光护学”、“荧光护工”、“荧光护民”等“三亮三护”举措,增强交通参与者夜间辨识度,筑牢夜间道路交通安全防线。大队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推广“买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送反光衣”模式,推动在车辆生产、销售环节配备反光衣,鼓励企事业单位为户外工作者、夜间上下班人员配发反光衣,并将反光衣作为劳动保护用品。推广安全头盔粘贴反光标识,按照美观、大方、360度反光警示的原则,为群众无偿在安全头盔后部粘贴反光标识。深入规模企业、医院、大型商超、农贸市场等车辆密集场所,为电动二轮、三轮车、四轮车后方、侧方无偿为群众粘贴反光标识。对接教体部门提倡全县中小学校应用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反光校服,在中小学生校服上衣正面和背面、双袖的侧面和后面,裤子的两侧,缝(贴)制反光标识,保证从任意角度均可观察到反光标识。同时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要求企业职工上下班期间骑行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穿着反光衣,佩戴安全头盔,自觉维护更新车辆及安全头盔反光标识。

另外,大队加大对城乡居民的宣传力度,依托社区、学校、企业等电子宣传栏,布设宣传警示标语,呼吁大家自觉配合“荧光守护”活动,使“荧光看得见,提前能避险”、“被看见、更安全”的理念家喻户晓,真正做到“荧光护民”。自活动开展以来,大队民警已为30000多辆电动车粘贴了反光标识,有效地减少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