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封面新闻

封面新闻记者 戴云

“化肥作为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生产发展的物质基础,直接关系广大农民增产增收。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化肥产品是复肥和磷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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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质量监督司副司长李贺军。摄影 封面新闻记者 戴云

6月25日,市场监管总局举行关于调整完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专题新闻发布会。当被问及“为何化肥生产许可证审批由告知承诺调整为‘先核后证’”时,市场监管总局质量监督司副司长李贺军作了回应。

他表示,2020年实行告知承诺审批以来,部分地区出现化肥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等现象。在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的全覆盖例行检查中,因虚假承诺等原因撤销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也时有出现。

“因此,我们认为,有必要调整化肥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审批方式,由告知承诺调整为‘先核后证’审批”,李贺军解释,企业提出申请后,审批部门应先对其生产能力和条件进行现场核验,符合条件后才可发放生产许可证书,通过强化事前审查和准入,保障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