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封面新闻

封面新闻记者 戴云

6月25日,市场监管总局举行关于调整完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专题新闻发布会。封面新闻记者从会上获悉,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将对冷轧带肋钢筋、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安全帽、钢丝绳、胶合板和细木工板等6种产品制定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对过渡期、提高审批效率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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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市场监管总局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摄影 封面新闻记者 戴云

为保障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强化产品准入管理和源头治理,5月6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调整完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对冷轧带肋钢筋、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安全帽、钢丝绳、胶合板和细木工板等6种产品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将化肥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方式由告知承诺调整为“先核后证”。同时要求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尽快制定上述6种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明确过渡期,确保于2024年9月底前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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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田世宏。封面新闻记者 戴云 摄影

按照《决定》部署要求,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将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这些规定以公告形式发布后,便于各省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和申证企业按《决定》有关要求实施。”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田世宏表示。

他同时介绍,《公告》正文对《决定》内容进行了细化,共7条措施。一是明确6种产品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设置3个月过渡期。二是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公布的相关产品实施细则要求,申请办理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机关依照实施细则开展审查、核查,严把生产许可证审批关。三是依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规定获证企业应当自准予生产许可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在其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上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四是规定化肥企业新申请生产许可证或办理延续生产许可证,不再实行告知承诺和免实地核查。五是明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权限不得下放,已下放的要及时收回。六是要求实施“阳光审批”,提高审批效率,接受社会监督。七是发现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之前生产、销售的以上6种产品不合格的,应依法采取召回、下架等措施予以处置。

此外,《公告》的附件,为6种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每个《实施细则》包括,总则、发证产品及标准、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和资料、产品检验检测报告、企业实地核查、证书许可范围、附则等7部分内容。各省级政府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将严格按照《实施细则》要求开展审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