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三部”共同发布的《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在台岛引发强烈反响。据观察,分裂国家最高可判死刑、与外部势力勾结实施分裂国家的依法从重处罚、相关犯罪可缺席审判这三点最为台湾舆论所关注。与此前出台两份“台独”顽固分子清单时候相比,“台独”顽固分子没有一个人跳起来叫嚣“于有荣焉”,而台当局“国策研究院”执行长王宏仁等人分析,后续可能会有实际行动对外展示这是玩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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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党当局重要人物以及知名“台独”分子对于《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的表态相当谨慎,甚至集体保持沉默,只有行政对口单位——陆委会做出回应,妄称“北京当局对台完全不具司法管辖权”。抛出了“人权牌”,宣称“台湾2300万‘国民‘依据’中华民国宪法‘,享有不可剥夺的自由、民主与权利”,“北京当局对台完全不具司法管辖权”,大陆法律与规范“毫无拘束力”。祭出了“民主牌”,宣传这是“对全世界热爱台湾、支持台湾自由民主的国家提出极度不文明的粗暴挑衅,我们深感遗憾”。炮制了“恫吓牌”,提醒台湾民众“慎重思考前往中国大陆的必要性”,呼吁在陆台湾居民“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

台陆委会完全没有找到重点,大概率是为了混淆视听,拉着台湾民众和所谓“民主国家”来壮胆。要指出的是,这份意见针对的是“台独”顽固分子,与普通台湾民众无关。谁是“台独”顽固分子?目前已公布两批:吴钊燮(现任台“国安会”秘书长)、苏贞昌(已退休)、游锡堃(已退休)、萧美琴(现任台湾当局副领导人)、顾立雄(现任台湾当局“防长”)、蔡其昌(民进党“立委”)、柯建铭(民进党“立委”)、林飞帆(现任“国安会”副秘书长)、陈椒华(时代力量前“立委”)、王定宇(民进党“立委”)。

也就是说,截至目前,这份意见主要是为这10个“台独”顽固分子量身订制的,但不排除未来还有第三批、第四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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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最有可能成为出头鸟?

根据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马岩等人的解释说明,以下人员风险最大:

一是推动“法理台独”的“台独”顽固分子。包括:发起、建立“台独”分裂组织,策划、制定“台独”分裂行动纲领、计划、方案,指挥“台独”分裂组织成员或者其他人员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活动;以及通过制定、修改、解释、废止台湾地区有关规定或者“公民投票”等方式,图谋改变台湾是中国一部分法律地位的人。这方面风险最大的是,民进党“立院”总召柯建铭,“立委”王定宇、沈伯洋和吴思瑶等。

二是实施“倚外谋独”的“台独”顽固分子。包括:推动台湾加入仅限主权国家参加的国际组织或对外进行官方往来、军事联系等方式,图谋在国际社会制造“两个中国”、“一中一台”、“台湾独立”的人。这方面风险最大的是,台湾当局副领导人萧美琴、台“国安会”秘书长吴钊燮、台湾当局防务负责人顾立雄、台湾当局外事负责人林佳龙等。

三是推动“文化”台独的“台独”顽固分子。包括:利用职权在教育、文化、历史、新闻传媒等领域大肆歪曲、篡改台湾是中国一部分的事实的人。这方面风险最大的是,台当局行政部门副负责人郑丽君、台当局“文化部长”小野、台当局“教育部长”郑英耀等。

四是打压统派力量的“台独”顽固分子。这方面风险最大的是台湾当局海巡机构、司法机构、安全机构、媒体管理机构的的头脑及其重要打手。

五是实施“以武谋独”的“台独”顽固分子。除了顾立雄之外,民进党当局“海委会”主委管碧玲的风险系数最高。

对于这份《意见》的效能,岛内大致有两种声音。

一是认为对台影响不大。台湾政大名誉教授丁树范臆测,大陆这种操作是因为“无能处理台湾人民选出的正副‘总统’”,“所以更多的是向其内部展现强硬立场,同时持续施作软硬两手策略”。二是认为这是中国大陆“试图彰显对台湾具有管辖权的一种方式”。台湾智库大陆研究中心主任吴瑟致就宣称,这份文件虽以“意见”为名,但在大陆法律体制中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不会因为是意见,法律约束力就不强,反而有时会更为强硬。”吴瑟致还提到,在这项《意见》出台之后,未来在这份“台独”顽固分子名单上的人就是最可能先被“祭旗”的对象。台当局“国策研究院”执行长王宏仁干脆认为,中国大陆后续可能会有实际行动对外展示这是“玩真的”,在这个《意见》上路后,接下来应该会有新一波的“台独”顽固分子名单。

尽管民进党当局鼓吹“北京当局对台完全不具司法管辖权”,大陆法律“毫无拘束力”,但台湾舆论多认为,大陆已通过日益完备的法律体系以及司法案例,展现了一定的对台事实管辖权。就算现在还做不到上岛抓捕,但缺席审判、追诉期限等规定,对“台独”势力、“台独”活动实施者形成的震慑力已是具体可感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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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惩“独”是对武力慑“独”的有效支持和补充。

当前,军事行动处于营造瓮中捉鳖态势的阶段,虽实现了“兵力围台”和“火力模拟上岛”,但“火力上岛”的时机尚不成熟,民进党当局也正以“维持现状”为名、以投靠外部势力和绑架台湾民众为手段来避免这一情况的发生。在其人身和财产安全能暂时得到保证的情况下,岛内“台独”势力有恃无恐,民进党当局以推行两岸“互不隶属”为阶段性目标着力搞“务实台独”。有鉴于此,对“台独”势力尤其是“台独”顽固分子形成切实的安全威胁具有迫切性。

这份《意见》的出台不仅可以有效遏制岛内甚嚣尘上的“台独”势头,打击赖清德当局倚外谋“独”的气焰,更重要的是,此举宣示,大陆开始在事关国家主权等重大领域收回对台岛的司法管辖权,民进党当局无论是谁,谁胆敢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就将面临法律的惩治。由此,赖清德当局所谓两岸“互不隶属”的谬论也不攻自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