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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闪电新闻6月25日讯6月25日,枣庄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保障基本民生 增进民生福祉”新闻发布会。会上,市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萧飞介绍了根据《山东省残疾人大学生励志助学项目管理办法》(鲁残联发〔2020〕20号)、《枣庄市救助贫困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就学暂行办法》(枣残联〔2011〕63号)等文件规定,关于残疾人学生或低保残疾人家庭学生有扶残助学、励志助学的政策。

对于新升入高中或中专的残疾学生,新考入大中专院校、家庭享受低保待遇、父母一方或双方为残疾人的学生,可以享受扶残助学金政策。助学金发放标准为:残疾学生高中1000元、中专2500元,考入大中专院校低保残疾人家庭的学生1500元。

对于当年被高等院校录取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含高职)及以上学历教育的残疾人大学生,可以享受励志助学金政策。助学金发放标准为:大专4000元、本科6000元、硕士研究生8000元、博士研究生10000元。参加两个及以上同一级次学历教育的,不重复发放。残疾人学生须具有枣庄市户籍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闪电新闻记者会上了解到,申请人在收到录取通知后,可通过“爱山东”APP申请,在[助残专区]中找到[残疾人大学生励志助学项目]模块进行申报。线上操作不方便的申请人,也可携带相关材料(残疾人学生需提供户口本、身份证、残疾人证、入学通知书或学生证、银行卡等申报材料;低保残疾人家庭学生需提供户口本、低保证、父母一方或双方残疾人证、学生身份证、入学通知书或学生证、银行卡等申报材料)到所在区(市)或镇(街)残联提出申请。

闪电新闻记者 刘聪聪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