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上流传着一则“广西一城管持刀爆粗口殴打摊贩,还向摊贩索赔5000元”的视频,据视频显示,一名城管手持刀具对着摊贩爆粗口,并用刀背狠狠地劈向摊贩的后背,摊贩受到攻击之后,唯唯诺诺不敢反抗,而城管则站在一旁怒斥:想干嘛?拿刀出来。

该视频一经曝光,瞬间引起热议,网友直呼城管的行为不是在执法,反而更像黑社会分子在使用暴力敲诈勒索,要求必须严惩该城管。

根据广西北海市银海区联合调查组发布的通报显示,事情的起因是被殴打的摊贩胡某占道经营并不服从管理,城管执法人员按规定作出扣车处理,双方发生争执,胡某从车里拿出道具并强行上车,城管执法人员黄某见状上前争夺刀具,并导致右手受伤,从而引发网传视频的那一幕。之后双方在现场达成和解,并在辖区派出所签订和解协议,胡某向黄某支付5000元的赔偿并主动送黄某就医治疗。目前,黄某已经被停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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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通报详细说明了事情的起因和过程,胡某不仅占道经营,还不服从管理,甚至拿刀抵抗城管执法,最终造成黄某右手受伤,虽然胡某没有主动攻击黄某,但黄某是为了避免胡某攻击他人才上前争夺,所以黄某确实应该赔偿黄某,这一点无需辩解。

可黄某在夺过刀之后,面对没有威胁的胡某,还选择攻击胡某,这已经不属于执法过程,也不是正当防卫,甚至连防卫过当都构不上,或许黄某是因为气愤胡某拿刀的行为,并造成他受伤,但这并不能成为他拿刀背劈黄某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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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以往的例子,抛开双方的身份,这种情况一般都会被定性为互殴,那么如果是互殴,也就双方都有责任,这样的话,不应该把所有的责任都由胡某来承担,让他赔偿黄某。

所以对于黄某只是停职调查,也引发网友质疑,认为这样的处罚显然过轻,应该至少要让黄某赔偿胡某,毕竟胡某没有主动攻击都需要赔偿,而黄某是主动攻击,更应该赔偿。

其实无论该事件也好,过去类似的事也罢,执法人员在执法时有特权,这个可以理解,但执法过程中,超出执法范围的暴力行为,不能千篇一律以不当行为来定性,这样不仅违法了法律的公平原则,更会让这种不良之风得到纵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