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云县一男子盗走店内100元人民币被拘留

6月4日9时32分,云县公安局茂兰派出所接辖区一群众电话报警,称其百货店内现金被盗,请派出所民警来帮调查破案。

云县公安局茂兰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在现场,报警人艾女士告诉民警,她的钱是在4月29日被盗的,被盗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当时其心理认为被盗数额较小,也不一定能找得回,所以没有选择报警。原本以为这事过了也就过了,可是近段时间来,心理一直想着这事,让自己寝食难安,于是就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拨通了派出所的报警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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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完了报警人的讲述后,民警立即围绕案发现场进行了艰苦细致的调查取证,并报请县公安局情报技术部门给予帮助、支持。

6月6日,在经过多方艰苦细致的调查取证后,案情终于有了突破,民警锁定了嫌疑人为袁某某。当日15时28分,袁某某在云县爱华镇某地落网。

在云县公安局办案中心,袁某某如实陈述了盗窃艾女士百货店内现金人民币100元的违法事实。

袁某某称,当天,其和朋友到茂兰某地爬山玩。当日中午因为天气较热,带去的酒水不够,自己就到艾女士家的百货店选购。在艾女士百货店内,袁某某去买酒水时看到店内的收银台上放有人民币100元,而艾女士正忙着。袁某某四下观察后确定没有人注意自己,就悄悄地将该100元人民币盗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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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以为神不知鬼不晓,袁某某心里窃喜,让他没有想到事隔2天后,民警竟然找上了他。

为了能逃避法律的打击,在云县公安局办案中心内的袁某某一个劲地认错、悔过,表示愿意退还百货店内盗窃得来的现金。

目前,云县公安局已依法对袁某某进行了行政拘留,其盗窃得来的100元人民币已退还百货店店主。

冯 伟 鲁泳涛

责任编辑:小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