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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4日,云阳县人民法院的法官在云阳职教中心敲响法槌,将庭审现场搬进校园,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容留他人吸毒犯罪案件,给500余名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禁毒教育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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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代表受邀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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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现在宣布开庭!”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起,被告人张某某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犯罪案件正式开庭审理。

据介绍,2024年3月20日19时,被告人张某某出资并让他人帮忙在云阳县某宾馆代开房间,后在该房间内容留靳某某、陈某某、牛某某(未成年人)三人吸食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电子烟。当日21时许,张某某等四人被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张某某等人吸食的电子烟烟油依托咪酯呈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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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正在问询被告人。

法官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的行为已经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根据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和认罪悔罪表现,法院当庭判决张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款人民币一千元。

“我也是悔不当初,这个东西一沾上就摆不脱了。”在最后的陈述环节,张某某用亲身经历告诫同学们,要洁身自好,远离毒品,切莫像自己一样走上一条不归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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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正在开展普法宣传。

庭审完毕后,云阳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走上讲台,通过影像展示、互动问答的方式为现场师生讲解禁毒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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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真毒品模型。

在活动结束之时,同学们还挨个观看了各种仿真毒品模型,增进对毒品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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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旁听庭审。

云阳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庭审是最生动的法治课堂,案例是最鲜活的普法教材。在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该院将庭审搬进校园,让同学们零距离感受法律的正义与威严,丰富普法宣传方式,引导师生了解毒品危害,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上游新闻特约摄影 贺元河 吴迎花 摄影报道

投稿邮箱:syxw@vi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