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上午,枣庄市政府新闻办举行“保障基本民生 增进民生福祉”新闻发布会,枣庄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洪燕作新闻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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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洪燕介绍说,今年以来,枣庄市民政局、市残联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聚焦兜底保障、养老服务、社会事务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领域,用心用情做好各项工作,持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决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提高9类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将城乡低保标准、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941元、824元、1255元、1072元,将机构养育孤儿、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2353元、1882元、1332元,将一二级、三四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89元、142元,将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70元、142元,惠及城乡低保对象70529人、城乡特困人员14442人、孤困儿童3998人、困难残疾人31159人、重度残疾人68079人。

持续擦亮“枣救助”品牌。深化以“早发现、早响应、早服务”为核心内涵的“枣救助”工作格局,落实社会救助“三主动”、提级复审等工作机制,进一步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组织开展“困难群众救助·集中帮办日”活动,将社会救助受理咨询窗口由服务大厅搬到田间集市,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5500余份,接受业务咨询4300余人次,现场受理救助申请348人次,经此纳入救助保障132人。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及常态化救助帮扶,依托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完成14110条重点预警数据摸排工作,经此纳入社会救助500人次。推进服务类救助,持续为11770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入户探视、日常护理、心理疏导、精神慰藉等专业服务。深入挖掘特色经验,在全省社会救助工作会议上作典型交流发言,《枣庄市扎实推进困难群众社会救助》《我市创新监管方式提升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日常照护水平》分别被山东政务信息、枣庄改革动态刊发。

推动惠残政策落实。抓牢抓实残疾人兜底保障,截至目前,枣庄市享受低保政策残疾人31421名,为残疾和疑似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救助346人,组织开展残疾人招聘活动19场次,提供岗位需求1200余个,达成就业意向700余人。

不断提升普惠养老服务水平

推进爱心食堂建设运营。强化政策扶持,对每处符合条件的爱心食堂、爱心助餐点给予1-2万元的建设和1-3万元的运营补助,目前为84处爱心食堂、爱心助餐点发放一次性建设补贴164万元。实施“枣慈留香·爱心食堂”项目,设立村级慈善微基金26个,共募集资金280余万元,用于支持爱心食堂建设运营。完善长效运营机制,召开枣庄市推进爱心食堂建设现场观摩会议,推广爱心食堂典型案例,形成“党建引领+爱心食堂”“养老机构+爱心食堂”“餐饮企业+爱心食堂”等长效运营模式,今年以来,新增爱心食堂51处,枣庄市共运营爱心食堂160处。

扩大养老服务有效供给。健全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规范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生活、护理补贴,为2.3万名经济困难老年人发放补贴1201万元。做优“健康养生·颐养枣庄”品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机构转型升级,优先增加护理型床位,增强养老机构失能照护能力,新增护理型床位240张。聚焦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需求,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活动,引导多方力量共同参与,今年共组织各类活动500余场次;实施“枣慈留香·银安计划”关爱项目,为全市约2000名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提供居家上门养老服务。

夯实养老服务发展人才支撑。开展枣庄市养老护理员技能提升行动,争取全省养老护理员内训师资培训班在枣庄市举办,来自16个地市约400人参加;举办2024年枣庄市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枣庄市共7支队伍28名选手参加比赛,实现以赛促练、以赛促学、以赛促用;开展养老护理员全员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提升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为养老服务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持续优化儿童福利和社会事务工作质效

抓好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强化精神素养提升、监护提质、精准帮扶、安全防护、固本强基五大关爱服务措施,不断提升留守和困境儿童权益保障水平。深入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护佑健康”孤困儿童大病保险等助医助学助康救助项目,进一步提升关爱服务质量。创新设立“枣慈留香·孤困和留守儿童关爱帮扶基金”,专项用于孤困和留守儿童生活、教育、医疗、康复、心理辅导等关爱帮扶,目前该基金已筹集资金200万元。组织开展“儿童福利保障和救助保护宣传月”活动,以“润心伴成长,同心护未来”为主题,累计开展政策进村(社区)、农村留守儿童微心愿、困境儿童志愿服务等活动450余次。目前,枣庄市已争取全国“护童成长”试点项目1个,促成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护童成长”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试点项目(山东省)工作推进会在枣庄市召开。

推进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利用清明节时机,加大殡葬改革政策和移风易俗宣传力度,组织开展“殡仪馆开放日”“鲜花换纸钱”“丝带寄哀思”等系列活动,推出“云祭扫”网络祭祀服务平台,发放移风易俗倡议书、宣传单14.6万余份,出动宣传车辆210余辆次,引导群众绿色低碳、安全文明祭扫。近期,正在枣庄市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殡葬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排查整治,进一步规范殡仪服务行为,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推出婚姻登记便民服务措施。开展结婚预约登记服务,枣庄市婚姻登记机关在元旦、劳动节、七夕节、中秋节、国庆节等特殊节假日当天,服务不打烊,办理结婚预约登记,满足群众多样化、个性化办事需求。今年以来,枣庄市共办理婚姻登记10584对。

扎实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打造“枣团圆”寻亲服务品牌和“滕阳暖心窝”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品牌,争取民政部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项目1个。聚焦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深入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今年以来,枣庄市累计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220余人。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陈德鸿,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邱洪刚,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闵莹,市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萧飞出席并回答记者提问。

附:记者问答实录

记者:老年助餐是一项惠民生、解民忧、顺民意的民生工程,深受老年人欢迎。请问围绕这方面,枣庄市民政局具体做了哪些工作?

陈德鸿:近年来,市民政局聚焦老年人便利就餐需求,整合多方资源,大力推进爱心食堂建设,逐步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着力破解老年人“一顿热饭”难题,不断提高老年人生活品质。截至目前,全市共运营爱心食堂160处,可同时为7000余名老年人提供便利就餐、就近养老服务。

一是完善政策扶持,推动规范运营。市民政局聚焦高龄、独居等老年人就餐服务需求,将爱心食堂建设运营作为一项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重点推动、稳步推进。召开全市养老服务工作会议,对爱心食堂建设进行重点部署安排。市政府出台《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加快爱心食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枣政办字〔2022〕58号),对每处符合条件的爱心食堂、爱心助餐点给予1-2万元的建设和1-3万元的运营补助。截至目前,共为84处爱心食堂、爱心助餐点发放一次性建设补贴164万元,逐步完善“各级财政补助一点、村集体自筹一点、老人子女承担一点、社会捐赠一点”的建设运营方式。坚持“收费适中、菜品均衡、群众接受”原则,出台《枣庄市爱心食堂、爱心助餐点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枣庄市爱心助餐配餐服务管理规范》,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财务管理、设施使用等管理制度,实行收费价格以及对老年人的优惠、食品安全承诺书、举报电话等“六公示”,推进爱心食堂规范化运营。

二是因地制宜推进,丰富建设模式。坚持不搞“一刀切”、不求“高大上”,在掌握老年人基本情况和就餐需求的基础上,一地一策因势利导,通过鼓励经济基础较好的村(社区)自办、引导企业协办或依托养老机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现有资源扩建等多种方式推动爱心食堂建设。积极发挥慈善力量作用,探索“慈善+养老”“社区基金+爱心食堂”模式,发动爱心企业、爱心人士、乡贤能人捐款捐物,市慈善总会实施“枣慈留香·爱心食堂”项目,设立村级慈善微基金26个,共募集资金280余万元,用于支持爱心食堂建设运营。积极组织党员、公益岗、志愿者等参与爱心食堂的日常运营工作,有效解决食堂食材和用工需求。以爱心食堂为阵地支撑,延伸功能辐射边界,叠加政策宣讲、健康医疗、文娱健身、便民志愿等多种养老服务场景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养老需求。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推动长效运营。引导爱心食堂增强自我“造血”能力,在坚持公益性的前提下,采取服务有偿、合理收费的办法,根据老年人经济状况、身体状况和年龄状况,实行差异化收费。同时,面向社会大众,积极拓宽就餐人群,有效增加爱心食堂经营性收入,实现市场化长效运营。常态化开展工作调研,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方式,挖掘基层一线优秀经验做法,梳理总结各具特色、可复制推广的典型案例,定期印发《全市爱心食堂典型案例汇编》,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召开全市推进爱心食堂建设现场观摩会议,组织各区(市)民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养老服务工作负责人实地观摩部分典型爱心食堂,进一步推动爱心食堂建立规范、长效运营机制。加大对爱心食堂的宣传力度,督促各区(市)主动公开爱心食堂的位置、服务内容、优惠标准,提高群众对爱心食堂的知晓度,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爱心食堂建设和运营的良好社会氛围。

记者:民政部门都采取了哪些举措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发放?

邱洪刚:民政部门从4个方面着手,保障了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发放。

一是实行动态调整,提高补贴标准。为进一步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权益,我市认真落实“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自2024年1月1日起,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一、二级每人由175元/月提高到189元/月,三、四级每人由140元/月提高到142元/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一级每人由160元/月提高到170元/月,二级每人由135元/月提高到142元/月。

二是开展主动服务,及时提醒告知。把残疾证办理作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的识别探头,依托基层便民服务中心主动告知相关政策。并把数字民政社会救助系统“短信提醒”作为巩固手段,对新办证人员设置3次短信提醒,备注残疾人“两项补贴”办理时限及注意事项。

三是简化审批流程,推进“全程网办”。充分依托数据线上跑、平台联得上、信息能共享等技术手段,全面推行残疾人两项补贴“无证明”审批。同时实行两项补贴“跨省通办”,有效解决残疾人异地申领补贴面临的“多地跑”“折返跑”等难点堵点问题。

四是强化数据比对,确保精准发放。建立市和区(市)两级信息数据比对机制,整合民政救助、殡葬和残疾人数据库,实现信息共享、线上比对,同时定期开展抽查复核,确保补贴对象底数精准,补贴政策应享尽享。

记者:保障基本民生是民政部门重要职能。今年以来,枣庄市民政局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

闵莹:今年以来,市民政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更有力度、更有速度、更有温度的救助帮扶措施,扎实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切实织密兜牢困难群众救助保障网。

一是全力做好困难群众温暖过节工作。春节前,联合财政部门提前为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发放2月份困难群众救助保障资金5828.48万元;春节假期期间,坚持做好社会救助热线值守工作。

二是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印发《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941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24元,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255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072元。截至今年5月底,已为8.49万名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发放救助保障资金3.12亿元,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三是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及常态化救助帮扶。依托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将14110条重点预警数据反馈基层,通过“线上大数据比对预警+线下铁脚板入户摸排”的方式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保障范围。经摸排,已有500人次依申请纳入了低保、特困等救助保障。

四是提升社会救助服务质效。认真践行社会救助“三主动”工作机制,每月固定1天开展“困难群众救助·集中帮办日”活动,将社会救助受理咨询窗口由服务大厅搬到田间集市,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今年以来,已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55万份,接受业务咨询4300余人次,现场受理救助申请348人次,经此纳入救助保障132人。完成“枣救助”小程序8类33项社会救助帮扶政策更新工作,植入语音视频方便群众理解应用,实现助困、助老、助残等专项帮扶政策扫码即知,社会救助申请扫码办理。在枣庄电视台播出“枣救助”公益宣传片,在电台设立“枣庄救助之声”节目,让社会各界更加了解社会救助。

五是持续推进服务类救助。采取政府购买第三方照护服务的方式持续做优做实服务类救助,今年已为1.177万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购买了入户探视、日常护理、心理疏导、精神慰藉等专业服务,累计提供服务18万余小时,满足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多样化的服务需求。

记者:今年的中、高考已经结束。请问针对残疾人学生或低保残疾人家庭学生,有什么扶持政策吗?

萧飞:有的。根据《山东省残疾人大学生励志助学项目管理办法》(鲁残联发〔2020〕20号)、《枣庄市救助贫困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就学暂行办法》(枣残联〔2011〕63号)等文件规定,对于残疾人学生或低保残疾人家庭学生有扶残助学、励志助学两个方面的政策。

一是对于新升入高中或中专的残疾学生,新考入大中专院校、家庭享受低保待遇、父母一方或双方为残疾人的学生,可以享受扶残助学金政策。助学金发放标准为:残疾学生高中1000元、中专2500元,考入大中专院校低保残疾人家庭的学生1500元。

二是对于当年被高等院校录取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含高职)及以上学历教育的残疾人大学生,可以享受励志助学金政策。助学金发放标准为:大专4000元、本科6000元、硕士研究生8000元、博士研究生10000元。参加两个及以上同一级次学历教育的,不重复发放。残疾人学生须具有枣庄市户籍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办理流程方面,申请人在收到录取通知后,可通过“爱山东”APP申请,在[助残专区]中找到[残疾人大学生励志助学项目]模块进行申报。线上操作不方便的申请人,也可携带相关材料(残疾人学生需提供户口本、身份证、残疾人证、入学通知书或学生证、银行卡等申报材料;低保残疾人家庭学生需提供户口本、低保证、父母一方或双方残疾人证、学生身份证、入学通知书或学生证、银行卡等申报材料)到所在区(市)或镇(街)残联提出申请。

(大众日报·大众新闻客户端记者 李子锐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