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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工作各类规范标准的制定,均需利益相关人的广泛参与、建议乃至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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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0日,老人们在山东日照市某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就餐。图/新华社 | 张瑜

“办件好事咋就这么难。”6月24日,《半月谈》刊文指出,部分基层干部反映,他们虽有一颗办好事的心,但常常受限于各种要求难以着手。

比如,东部某村本想因地制宜,利用村里的米厂食堂,为高龄老人提供送餐服务,但食堂改造要想达标,需投资约300万元。该村无奈放弃,转而依靠第三方送餐服务。

除了老年助餐服务,托育等领域也存在类似现象。如各地对托育机构的房屋资质、消防设施、从业资格认证等都有严格要求,必须达标才能提供服务。

应当承认,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市场化行为还是政府公共服务,明确相应的规范标准十分必要。然而,规范标准的制定也要切合实际。标准过低,可能为种种隐患埋下祸根;标准过高,则抑制了相关方的参与积极性。

拿助餐食堂来说,基层干部感叹“好事难办”,一些惠民举措难以落地,根子就在于相关规范标准过高。不少地方的助餐食堂标准远高于国家标准,有的地方甚至加入了建筑总面积、支付设备等国家未设定的标准。

有专家分析指出,基层组织需要提供越来越多的公共服务,同时也背负了越来越大的风险,出于降低风险的考虑,无论养老还是托育,地方都有制定高于国家标准的冲动。

需要追问的是,这份“高标准冲动”为何没有得到遏制?“过高的标准”何以能一路绿灯?问题的关键,恐怕正在于此。

要知道,基层工作各类规范标准的制定,涉及行业从业者及公众,往往都是利益相关人,他们的广泛参与、建议乃至质疑,常常可以成为监督力量,帮助公共决策实现纠偏。

其实,从制度设计上,相应的民意通道也并不匮乏——现如今,各类规范标准在制定推行前,都会进行公开的意见征集。

但遗憾的是,这一重要环节存在被架空的情况。现实中,“征求意见”走过场并不鲜见,所谓的“征求”有时并非“真求”。

比如,简单发文了事,不重视“征求意见稿”的传播“广度”与“精度”;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太短,甚至是“掐点”走程序;甚至于,“无意见”却不以为意,又或者征集来了意见,也不认真研讨和吸纳。

一个值得剖析的案例是,某市某区政府官网显示,该区民政局于2024年3月27日-4月10日,“在网站就《×市×区社区老年食堂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和相关企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征求意见时间结束,未收到反馈意见”。

客观来说,“无反馈”很可能没有反映出实际情况。毕竟,仅在网站征集意见,渠道未免过窄。如今,想从线上“打捞”民意,“通道”其实很多,而且,比起传统网站,互动性更强更便捷的新媒体平台也不少。

尤其需要强调的是,当前虽然已是互联网时代,但线下调研的功夫也不宜丢弃。比如上述案例,若能走一走相关餐饮企业,问一问企业家的看法,恐怕也不至于“颗粒无收”。

还要看到,对于下级单位的征求意见工作,上级部门无疑也负有监督责任。

如果上级部门缺乏发现问题的能力,对下级单位征集工作的方式、过程、结果,都不进行认真审核与把关,对应的问责机制也处于缺位状态,下级单位又有什么动力做好征集工作?民意监督这一助力,也就无从施展。

在此情况下,不只是不合理的规范标准,各种不合适的公共决策,也都可能堂而皇之地出炉。

“好事难办”的基层干部之叹,应当被听见,其戳破了基层治理的尴尬现实,而该“脸红”的也不只是标准制定部门。意见征求走过场,上级把关不严格,监督不到位,这一深层机制性问题,更需得到审视和改变。

惟其如此,包括标准制定在内,众多关乎民生的公共决策,才能更有效地赋能社会治理,让基层不再有“好事难做”的尴尬,切实造福民生。

撰稿 / 张瑜(媒体人)

编辑 / 何睿

校对 / 李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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