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盘州市人民法院石桥人民法庭成功化解一起亲姐弟之间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并当庭兑现。

王某甲、王某乙系亲姐弟,且都已过花甲之年,因土地边界问题发生口角并于当日先后两次打架,案外人报警后,王某甲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王某甲出院后就此事向本院起诉:请求判令王某乙支付王某甲人身损害赔偿款1.11万元等。

承办法官在调解案件时了解到原被告关系,且王某甲的丈夫张某丙也参与了打架,三人在本次纠纷中均有不同程度的受伤,且均受到行政处罚。扣减各方合理费用后,王某甲方的人身损害经济损失大约8000元。但考虑到三方之间的关系,为避免以后再出现此种情况,承办法官追根究底后,刨出双方的矛盾根源,借此次调解机会向双方当事人及其子女释法明理,加强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沟通和心理疏导,让双方老人意识到一个家庭中不仅是“儿行千里母担忧”,还是“儿行千里亦忧母”,双方老人健康、顺心、平安,家庭之间和谐才能让小辈在外安心打拼。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王某乙方当场支付王某甲方人身损害赔偿款2666元,不再就此次矛盾再起纠纷。调解结束后,双方都表示以后要多来往,并相约一起共进午餐。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家庭和谐有助于维护社会治安,减少家庭矛盾对社会的影响,促进社会稳定。石桥人民法庭充分运用诉前调解机制,在处理纠纷时,充分考虑当事人的诉求,确保处理结果公平、公正,同时兼顾情理,一案多解,力求促进家庭内部的和谐,避免矛盾升级产生衍生案件,影响家庭关系。

(文/秦薪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