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主席/tuzhuxi 20240625

:本文以新能源汽车行业为背景,但又不针对、不局限于新能源行业,而适用于当下中国所有处于激烈市场竞争的行业,大家可以“对号入座”。

【目录】

一、所谓“卷”,实际上就是一种“完全竞争”的状态

二、“完全竞争”市场的一些特征

三、“完全竞争”对卖家/厂家/企业而言的关键结果

四、相对的产品差异 并不足以 打破产品同质化、无法破除“完全竞争”的格局

五、通过相对产品差异 形成 优势地位以打破竞争格局的可能性

六、竞争的终局

【正文】

一、所谓“卷”,实际上就是一种“完全竞争”的状态

现在,经常可以听到各行各业人们的感叹和抱怨:

——中国市场太“”了,推陈出新速度太快,相互也不断模仿,竞争太过惨烈;现在的企业家/企业太难了,压力太大了,最后所有(企业)都是输家,谁也赚不到利润;

——希望能在中国“”完后,“”到国外去。让外国市场体会一下中国的“”。这个问题涉及中国企业出海,我们改天再讨论)。

一切的核心,在于“”这个字。而中国的新能源车行业正位处聚光灯的中心,是时下最“卷”的行业。

而实际上,许多行业呈现出来的这种“卷”,就是经济学里所谓的“完全竞争”(perfect competition)状态。用“完全竞争”这个概念,已经可以很大程度解释当下的市场状况及企业面临的境遇和选择。

凡是修读过微观经济学的,都会在入门时就接触“完全竞争”这个概念。以下我们只运用“完全竞争”中最朴素、最概念化、最符合直觉的部分。

在学院经济学中,和一家垄断(monopoly)一样,“完全竞争”是一种极端状态,不易在现实宇宙里找到对应,因为绝大多数行业/市场是没有完全竞争的环境的,通常都有若干家企业在市场中占据主导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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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种市场结构
,左侧为更具竞争性的;右侧为更缺乏竞争性的)

以中国为例,手机支付基本上由支付宝和微信二分天下;电商由几家超大型平台主导,竞争格局会有变化,但整体态势又是相对稳定的,很难有新进企业(除非企业能够带来颠覆式创新,实现弯道超车)。

因此,“完全竞争”市场是罕见的,在人们的日常工作、生活中并不易遇见。

而在“完全竞争”的市场里,企业只能“收支平衡”,无法赚取“超额利润”,因为只要有企业能赚到钱,马上就有其他企业进入,把利润“卷”光。

(需指出,这里所说的“收支平衡”,是经济学意义上的利润,即全部收入能够覆盖全部成本——包括所有的成本、费用、摊销及机会成本等,但不是会计意义上的利润)

企业相互竞争,得利的往往是消费者。所以,西方正统经济学家一般认为“完全竞争”是一种“理想状态”,只是很难实现。

中国现在是有“完全竞争”行业的——我们看到的许多竞争最激烈、最“卷”的行业,就接近“完全竞争”。目前,中国的新能源车产业/市场就比较接近这种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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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完全竞争”市场的一些特征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完全竞争”的行业?从其定义、特征就可以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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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卖家/厂家提供的是同质化的产品。所有厂家提供的产品都是类似的、同质的,相互没有本质差异。在现实生活中的情况是,某厂家可能可以开发出一款有所差异化的产品,在短时间内捕捉乃至收割买家需求,赚取超额利润,但厂家可能没有足够的护城河,其他厂家可以快速模仿,独立开发出可替代、同质化的产品,然后共同瓜分超额利润,最终回到大家都赚不到钱的“完全竞争”态势;

2.卖家/厂家可以自由地进入或退出(缺乏进入门槛)。行业没有很强的门槛,没有难以逾越的护城河——当然这也是相对而言的:只要有一定的初始基金,能够组建一支有相关经验和禀赋的创业团队,能够整合相关资源(例如供应链),就可以参与市场竞争。至少在市场竞争早期,加入行业所需的资金和资源都在“可及范围之内”,待行业进一步发展后,资金、资源都会成为后来进入的门槛;

3.市场上有大量的买家(消费者)和卖家(供应厂家):供需结构、供需关系、供给方之间以及需求方之间的关系都是合理的,既不存在买方市场,也不存在卖方市场。如果买家很少,卖家很多,则大部分卖家会亏钱,一些卖家将选择退出,供需将重新进入均衡状态;如果买家很多,卖家很少,则卖家拥有很强的溢价能力,有机会赚取超额利润,这时又会吸引更多的卖家进入,将利润“卷”没。但无论如何,要实现充分竞争也需要有绝对数量的买家和绝对数量的卖家;

4.各方对成本、价格信息完全对称,同时也没有哪个卖家存在绝对的成本优势:首先,所有信息都是公开透明的,从成本端(生产环节涉及的所有成本)到定价端(给消费者/买家的最终定价)。从买家到卖家市场,所有信息都是公开、透明的;其次,卖家们哪怕都在提供完全同质化的产品,但也没有哪个卖家拥有绝对的成本优势,因为成本往往需要通过规模效应、网络效应形成,如果卖家数量众多,市场份额都有限,则任何一家都很难形成规模效应

5.没有人为的限制(或支持):通常指政府/监管对个别卖家没有特殊干预(例如补贴、准入、牌照等,包括正向的,也包括负向的),各个卖家的待遇均等。

其它的,还有一些假设条件,例如假设买家都是“理性”的(不会非理性消费,执着于某些卖家品牌)、没有额外的交易成本(例如异地运输成本或服务成本)、没有所谓的“外部性”等等,这些偏理论,就不包括进来了。

以上最为关键的,其实是两个因素:

第一个因素是产品同质化,大家生产的产品差不多,即便推陈出新有时间差,也并非相互不可复制或不可替代,更不存在绝对的品牌溢价;

第二个因素没有任何一个卖家有绝对的成本优势,即规模效应、网络效应等尚未形成。

三、“完全竞争”对卖家/厂家/企业而言的关键结果

“完全竞争”的关键结果有两个:

第一,所有卖家都是“价格接受者”(price-taker),并不存在“定价者”(price-setter)。如果市场竞争环境未变,而错误将自己作为定价者,提出了超出市场供需关系所能接受的价格,就会付出代价。卖家之所以会将自己误判为定价者,大抵是错误判断认为市场已经脱离了“完全竞争”的状态,自己享有某种绝对的竞争优势(“垄断竞争”);

第二,卖家无法(一直)赚取“超额利润”:由于产品基本都是同质的,相互可以模仿、复制、替代,所以没有任何一个卖家可以基于单纯的“时间差”(即早于同行推出某种产品)而一直赚取超额利润。只要同行纷纷赶上,超额利润就会消失。这就是“完全竞争”下的环境。

四、相对的产品差异 并不足以 打破产品同质化、无法破除“完全竞争”的格局

何谓相对的产品差异?

即产品差异主要建立在对客户需求的洞悉及最终产品的呈现上,通过先发优势,短暂的打破完全竞争的格局,赚取超利润。

可以以中国新能源车行业为例,关注市场的人都知道,过去两年左右,主打亲子/家庭、“冰箱彩电沙发”、增程(解决里程焦虑)的大型SUV是一个风口,这种产品能够精准满足相当一部分城市中产家庭用户的需求。这样产品是有相对差异化的,能够给卖家企业在一定时间内带来超额利润。

但也要评估,这样产品,到底真的实现了差异化,还是“可同质化”的。

如果单纯停留在产品维度,则是“可同质化”的,即同行可以纷纷效仿,提出类似的产品,进而瓜分蚕食利润,最终消灭“超额利润”。首个推出产品的企业,只能在一定的“时效”内获取超额利润,但尚不足以长期持续。

如要维持长期优势,则必须有能够完全打破“同质化”的产品。这时,往往需要产品:

——有不可替代、短期内无法赶超、拥有更强护城河的技术优势

——有无法比拟的绝对成本优势定价优势

——有明确的质量优势(对于新能源车为代表的新兴行业来讲,整个行业的历史有限,还很难建立需要时间积淀才能形成的质量口碑)

如果一个卖家能够形成并确立上述优势,那一定能够占据优势地位,朝着“寡头”及“垄断”企业进发。如此,行业也就不再是“完全竞争”状态,或者在脱离“完全竞争”状态。

五、通过相对产品差异 形成 优势地位以打破竞争格局的可能性

但不能完全否认的是,企业确也有可能通过“产品红利”改变竞争格局,建立优势地位:

——产品的“先发优势”及“红利”足够强,即便不可长期持续,也能帮助企业在产品周期内上量销售,确立一定的市场份额,形成一定的品牌效应,阶段性赚取“超额利润”

——凭借上量销售带来的规模效应及网络效应,建立一定的成本优势,从而掌握更强的向下定价能力;

——凭借产品红利周期内获取的资源(从用户数据到超额利润),形成技术优势及护城河;

——由于初期的竞争依然是“完全竞争”的,产品一时难以打破同质化特征,即便有先发优势,也会被同行追赶,导致利润被蚕食瓜分,所以企业还需要不断推陈出新,推出能够在短期内形成有“先发优势”的差异化产品,捕捉新的产品红利,用以巩固、扩大成本及技术方面的护城河;

——过程中,竞争对手承受巨大的竞争压力,始终无法有效追赶,一直蒙受巨大损失,最终被迫退出行业。

如此,则掌握“先发优势”的企业即便尚未完全在技术、成本、品牌上建立护城河,也可能打破“完全竞争”的格局,建立一定的优势主导甚至垄断地位。

过去有许多行业,初期竞争非常激烈,最终是通过“烧钱”决定阶段性竞争成败的,本质是一个道理。

但以上逻辑是否成立,需要有各种前提假设,确切地说,容错率不高,风险不小:

——单一产品带来的“红利”到底有多大,能够带来多少的市场份额、超额利润及品牌效应;

——单一产品的“先发优势”有多强,“产品周期”到底能维持多长时间(竞争对手赶上的时间);

——能不能把产品红利转化成规模效应、网络效应,在成本端建立优势;

——能不能把产品红利转化成更强的技术优势及壁垒;

——如果单一产品尚不足以形成足够的优势,能否成功推出新的产品,形成新的产品红利;

——竞争对手的反应。竞争对手一方面可能通过同质化竞争,蚕食瓦解任何已知产品的红利(“完全竞争”的特征),另一方面也会努力推出能为自己建立先发优势的产品,捕捉产品红利。

以上任何一个环节,如果没有按照“剧本”发展,都可能使得原来掌握相对优势地位的企业面临经营挑战。所以,最后一刻不能见分晓,谁能“笑”到最后还不一定。

六、竞争的终局

外国汽车产业,通过大半世纪的竞争才形成了今天的局面,即欧美日几个超级企业集团把持着全球大部分的品牌及市场。市场早已脱离了“完全竞争”,处在少数寡头垄断竞争的格局中。我们所能遇见的国际品牌,都是“卷”过的结果,是走出企业生存周期“大筛子”的成功者。

中国家电行业也是经过几十年的竞争,最终形成若干具有绝对头部效应的品牌。

新能源车行业也一样,只不过竞争更加激烈,节奏和速度更快。经过持续竞争,最终也会“卷”出若干家企业集团竞争的局面。花落谁家尚不可知,最终企业的个数也不可知,需要多长的时间也不可知,但唯有一条是明确的:在造车这样的市场里,除非有颠覆式创新和迭代,否则,企业间长时间维持“完全竞争”状态是不可能的,最终一定会形成少数优势企业占据主导地位的局面。

——最终,走向世界的中国造车企业将在这些赢家中产生;

——能够更早走向世界的中国造车企业,也更有可能成为最终的赢家之一。

(全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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