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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深圳放开共享电单车了吗?

近段时间以来,广深两地都出现了共享电单车的身影,并且数量逐渐变多。在使用过程中,不少市民遭遇了共享电单车预付费退费难问题。同时,这些共享电单车还存在无牌上路、随意占道、影响交通安全等问题。

南都湾财社记者实地走访发现,在广州部分地铁站附近,停放有甲虫骑行、兔驰出行等多个品牌的共享电单车。这些共享电单车并未上牌且存在安全隐患。而深圳市龙岗区此前确实有大量共享电单车,但有关部门已经进行了清退。

共享电单车的投放是否合规?广州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表示,明确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单车。深圳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则表示,此前已对违规运营的车辆进行清退。

 A

  问题

  大量共享电单车未上牌 或为企业私自投放

据爆料人武先生介绍,在深圳龙岗区黄阁翠苑小区附近停放有很多“甲虫骑行”品牌的共享电单车,可能是刚投放不久的。6月8日,南都湾财社记者实地走访时,却未找到这些车辆的踪迹。周围居民称“可能是有关部门清理了”。

6月10日,在广州市车陂南地铁站附近,记者看到这里停放了至少5-10种不同品牌的共享电单车,包括甲虫骑行、公租出行、快滴出行、星运出行、兔驰出行等。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共享电单车并未按规定上牌。

此外,这类共享电单车往往没有指定的停车地点,车辆经常被随意停放,有些“横七竖八”倒在道路傍,影响出行。据甲虫骑行等多家共享电单车的小程序显示,凡在停车区域内、禁停区外,使用者皆可随意停车。

随意被投放的共享电单车,已经影响到了市民的日常出行。南都湾财社记者在走访过程中,有市民介绍:“这些共享电单车使用率其实并不高,平时更多是闲置在地铁口,堵塞道路,早晚高峰时候尤为明显。”

车陂南地铁站附近小区的一名保安说:“最近经常有人骑共享电单车进入小区,但小区内停放的共享电单车又会引起部分业主的投诉,不得不经常把小区内的共享电单车搬到小区外。”

同时,这些共享电单车还存在诸多安全隐患。在车陂南地铁站附近,南都湾财社记者注意到,多数共享电单车均未配备后视镜和转向灯按键,部分品牌的车辆没有车速显示。更重要的是,一些共享电单车随车配备的头盔也已不见踪影。

“这些共享电单车很可能是所属运营企业私自投放的,并没有具备运营资质,属于占道经营。”有业内人士表示。

 还车付款要先充值 押金难退还投诉多

共享电单车的运营乱象引来不少市民的投诉。

几天前,为了一次短距离通勤,武先生在深圳龙岗区使用了一款名为“甲虫骑行”的共享电单车。在收费标准方面,“甲虫骑行”共享电动车的起步价为3元,可骑行15分钟,此后1元/10分钟。

然而在骑行结束后,武先生却要先预充值20元,才能支付3元的骑行费用。武先生提供的截图显示,由于车辆没电,原需支付订单金额13元,申诉后金额为3元。“几公里的路程,车辆使用费才几块钱。现在为了付3元,却要先充值20元。”武先生抱怨道。

在黑猫投诉等平台上,南都湾财社记者梳理发现,有关甲虫骑行、公租出行、兔驰出行等共享电单车的投诉并不在少数。其中,关于押金不予退还、没有退款选项等问题是投诉的重点。

在广州,南都湾财社记者尝试使用了“甲虫骑行”。扫码后,便可解锁共享电单车。然而,结束行程还车付款时,则需要进行充值。在充值界面,记者发现充值金额仅有20元和30元两个选项。如果想要退款,则只能联系客服。

就预付款退款难问题,“甲虫骑行”客服告诉南都湾财社记者,“预付款可以退还,只需要拨打客服电话即可。未来,甲虫骑行会优化小程序的退款功能,提升用户体验。”

对于客服的说法,武先生表示不满。他说:“预充值退款很麻烦,最好是我们用多少付多少。如果企业跑路了,找谁去退款呢?”

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肖锦阳律师对记者表示,企业设置“最低消费额”,是一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这种充值行为,侵犯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的权利,是经营者强迫消费者接受其规定价格的行为,应认定是一种违法行为。即便客服表示账户余额可以全额退回,‘最低充值20元’的设定或仍面临一些法律风险。”肖锦阳说。

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朱巍表示,设置“最低充值20元”,除“最低消费”外,更重要的是强制消费者用预付款的方式来支付共享电单车的车费。“车费肯定是用不了这么多钱,这样强制的预付款,涉嫌侵犯了消费者公平交易的权利。”

“即便商家事后设定退款功能,这是商家必须尽的法定责任,不能以此来抗辩强制缴纳预付款的行为。这是一个典型的侵权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自由选择权和公平交易的权利。”朱巍表示。

骑行超出服务区 加收“高额”调度费

在使用过程中,“甲虫骑行”共享电单车的行程超出服务区后,会立即断电。此时若不将车子推回服务区内,将会被加收“高额”的调度费。

在广州车陂南地铁站附近,南都湾财社记者尝试骑行至服务区边缘,车辆并未发出任何提示。直到骑至服务区外约50米时,车辆才发出语音预警,提示骑行者已接近服务区边缘,随后车子断电无法骑行。无奈之下,为避免缴纳调度费,记者只好推着车子回到服务区,车子才重新启动。

此前,深圳的赖女士也遭遇了缴纳超额调度费的烦心事。据媒体报道,在龙岗区,赖女士骑行超出了服务区,而最近的停车点距离自己的位置有8.6公里。由于急着回家,她只好支付了共计15元的调度费和骑行费。

让赖女士越想越不快的是,从医院打车到她所在的小区,一般只要12元左右。“骑共享电单车的收费比打车还贵,并且老半天都无法顺利停车,浪费时间也浪费钱,太坑了。”

对于骑出服务区外系统才提示的问题,甲虫骑行客服介绍,一般骑行接近服务器边缘车子会震动提醒,同时对于不太熟悉规则的用户,前三次超出服务区产生的调度费是可以通过申诉全免的。

天眼查显示,“甲虫骑行”运营方为广州甲虫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虫网络”)。该公司成立于2022年,员工仅3人,是一家以从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为主的企业,具体包括机动车充电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自行车维修、电动自行车销售、共享自行车服务等。股东分别为黎豪和劳春瑜,各持股50%。

“甲虫骑行”客服向记者介绍,目前公司运营的共享电单车覆盖了深圳的南山区、龙岗区、龙华区以及广州的地铁车陂站、车陂南站附近。

“甲虫骑行”的运营是否进行了备案?南都湾财社记者向甲虫网络运营部负责人进行了求证,截至记者发稿,对方并未予以回应。

B

  监管

  明确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

共享电单车的投放是否合法合规?南都湾财社记者注意到,《广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和《深圳经济特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若干规定》均有规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需要首先获得交通运输部门的车辆投放配合,并对车辆进行备案后,才能投入运营。

一名接近广州交通运输管理局人士表示:“明确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单车,但目前的确存在执法条例上的不完善、市区执法出现缺乏依据的情况。”深圳交通运输局一名负责人则表示,“深圳从去年11月、12月就已经注意到这一情况,对于陆续出现的违规运营车辆已联系相关方面清理或退回。”

深圳交警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共享电单车的运营资质由交通运输管理局负责,交警部门只负责车辆行驶中是否遵守交通规则。该工作人员同时表示,若这些共享电单车未上车牌,则仍属交警部门负责。

广州交警也回复称,市民如骑行共享电单车上道路行驶,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中涉及无牌证和其他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时,交警部门将依法处理。

在天眼查App中,南都湾财社记者也注意到,2023年,“甲虫骑行”就曾被广州交通运输局和广州市天河区黄村街道办事处罚款1万元和2万元,处罚原因分别为未取得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配额和擅自占用市政设施停放共享电单车。

此外,多名人大代表也曾呼吁,禁止投放共享电单车。2023年广州市两会期间,广州市人大代表段安春等人提出了《关于禁止投放运营共享电单车的建议》。该建议指出,目前在广州市的地铁站、公交站和街头巷尾以及居民小区,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共享电单车,甲虫出行、小熊出行、雷风出行、骑福出行、小彬出行、蜻蜓出行等品牌随处可见,这些共享电单车很多都没有头盔,随意占道,严重影响了市容及交通安全。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4月就该建议复函指出,交通运输部等十部门于2017年联合印发的《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表示,目前,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均明确禁止或不鼓励发展该业态,广州市政府也根据城市实际情况和国家部委相关意见,明确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共享电单车)。

 C

  回应

  共享电单车基本都未上牌 管理缺少上位法依据

针对广州街头存在的共享电单车运营乱象问题,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介绍,据各区政府的排查统计,目前广州市路面上投放的共享电单车基本都没有登记上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是不允许上道路行驶的。

据了解,目前广州市路面投放的共享电单车品牌中,很多都是通过微信小程序进行开关锁和费用结算的,往往没有客服电话等联系方式,也普遍存在头盔缺失或者不干净等情况。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呼吁,市民不要选择使用这些共享电单车,以免人身和财产受到损失。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介绍,目前共享电单车管理的难点主要是,从国家到地方都暂未出台有关共享电单车管理的专项法规。虽然广州市明确不发展共享电单车,但对共享电单车的管理缺少上位法依据,只能依据现有法律法规进行清理整治。

 市政府已成立工作专班 严打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介绍,目前,国家和广州市均已明确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单车的原则意见。2017年,交通运输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单车”。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也明确了不鼓励发展的原则。

据介绍,2021年11月起,广州市对电单车实施登记上牌管理,市民自有电单车数量迅猛增长。截至2024年3月底,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数量超过470万辆,已经远超广州城市道路通行、停放资源承载能力。因此,广州市政府结合国家部委政策导向和城市实际情况,也明确了不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的原则意见。

此前,广州市已对共享电单车运营乱象进行了整治。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介绍,针对2023年年初以来,部分经营企业在广州市外围区域投放共享电单车,且投放车辆普遍存在未登记上牌上路行驶等问题,市政府已成立工作专班,由市交通运输、公安交管、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消防救援等职能部门指导各区政府开展执法整治工作,充分利用现有法律法规,严厉打击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表示,接下来将继续坚持不发展共享电单车的原则,进一步压实各区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依法加大对违规投放共享电单车清理整治力度,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和公共秩序。

南都调研 总319期 统筹:南都·湾财社记者 邱墨山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刘常源 邱墨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