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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滕杰在口述历史中所说的,力行社不仅吸收成员的门槛高,进入组织以后还要受到严格的教育训练,力行社实行了极为严格的纪律,所以才能够保持它的“战斗性组织”的战斗性和成员“高度的纯洁性。”
(十一)蒋介石多次为力行社成员讲课,讲的是所谓“力行哲学”
滕杰把力行社的教育培训分为“无形的教育训练”和“有形的教育训练”。无形的教育训练,是力行社把在组织内所有活动、接触机会,统统变成教育训练机会。例如在小组会议中,大家对问题作充分的讨论,无形中就产生了互相教育训练的巨大效能。又如力行社成员之间为工作而接触,都要开展各种形式的讨论,也成了教育机会。再如力行社本身发行内部刊物,或上级对下级讲话,都是由上而下的教育方式。每个成员在组织各种活动和接触中的,朝夕沉浸在同一精神、同一意志、同一目标之中,可以每个人都获得“质的提高”,变成团体所需要的。
所谓有形的教育训练,是指力行社所办的教育训练班而言。力行社成立之后,为了争取时间,完成“安内攘外”任务,急需开展的具体工作是作全国性的组织部署,计划两年内把全国控制住。从而,力行社一成立,立刻展开的重点工作便是训练干部,所以一开始就举办各种各样的训练班。在科目的分类上,有政治训练班、交通训练班、会计人员训练班、童子军训练班,等等。在层级上,有由中央总社直接开办的训练班,也有由各省、市、县开办的训练班。例如由中央开办的“政训研究班”,这是由力行社总社第一次开办的高级政工干部人才训练班,这个班的成员水平很高,很多人都成为日后重要的党政干部。又如会计人员训练班,后来党政各机关许多会计财务人员都是这个班出身的。
最重要的“教育”,当然是来自蒋介石。蒋介石对力行社干部的教育非常重视,尤其重视“思想政治教育”,在力行社成立大会的当天,他就讲了“力行哲学”,被认为是力行社的根本指导思想。力行社每次开会,他都要讲知行合一的力行哲学,希望彻底地改造力行社成员的“三观”(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滕杰非常用心地把蒋介石所讲的内容,全部记录下来,主编成书,题为《我们的训练》,约有四、五十万字,这本书成为力行社各种教育训练的最重要的教科书,后来也成了国民党全党、国军全军的最重要的教材。1939年正式出版的《力行哲学——附三民主义之哲学的基础》,收录了蒋介石 1932 年以后的多篇演讲词,应该就是以此为基础的。1940 年又出版了该书的增订版,1943年出版的《中国之命运》对力行哲学又作进一步的阐发。蒋介石自诩哲学是他一生最爱的学问,自称18岁的时候读王阳明的《传习录》而得到了阳明哲学的心传,并由此奠定了其求学做事的根本,他认为当时国民党和民众都在消沉、颓废和“虚浮”,希望国民党党员作为是国家中最有觉悟的“先锋代表”,能够成为力行哲学的行为主体、由“诚”及“行”的典范,通过提倡“力行”振奋精神,凝聚民心,复兴大业。蒋介石也希望继承并发挥孙中山的“知难行易”思想、完善三民主义哲学体系,从而与中共开展思想争夺战。中共方面也不遑多让,《力行哲学》修订版出版后的第二年,艾思奇等人就对其进行了批判。1943年《中国之命运》出版后,《解放日报》陆续发表了多篇文章进行反击。有兴趣的读者可参阅黄道炫、陈健合著的《蒋介石:一个力行者的思想资源》(2012年山西人民出版社版)一书,这是一部专门从力行哲学践行者的角度来研究蒋介石的专著。最重要的是,关心和研究这一阶段历史的人,一定要阅读一下毛泽东和其他共产党人的理论文章,比如毛泽东的《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新民主主义论》《〈共产党人〉发刊词》等等,以便了解蒋介石在思考中国问题、中国国民党的思想建设问题的时候,共产党人相对应地作了什么样的理论思考(参阅周展安《探索中国共产革命的内在逻辑——以20世纪40年代延安哲学界对“力行哲学”的批判及其对“唯物论”思想的阐发为中心》,《开放时代》杂志2015年第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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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行社的纪律是以严苛著称的。据《康泽自述》,力行社的纪律条例草案由康泽和桂永清负责起草、康泽执笔的。纪律条例草案的主要内容有:(1)不得违背“主义”和“领袖”;(2)不得违抗命令;(3)不得泄露秘密;违反上列各条之一者处死刑。(4)不得有小组织活动;(5)不得偷生怕死;(6)不得贪赃枉法;(7)不得吸食鸦片;(8)不得娶妾。违反上列各条之一者,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见《康泽自述》第28页,团结出版社2012年版)。滕杰口述历史没有记载这些纪律条文,只是举了例子证明了纪律的严苛,也与康泽的内容稍有出入。前文已经提到,曾扩情因为盖了一栋豪华的房子而触犯体“不腐化”的信条,结果在筹备末期就被排除出了力行社。还有一位干部私下吸鸦片烟被察觉,竟然被按照纪律处死。而按照康泽记载的纪律条文,吸鸦片罪不至死。
滕杰认为,力行社也是以铁的纪律来体现“民主集权制”、来实现使力行社成为一种“民主战斗体”的目的的,这是“战斗体”最根本的特质。毕竟共产党是按照列宁主义政党的建党原则,强调以铁的纪律保障民主集中制的实行,国民党也是孙中山聘请鲍罗廷按照苏联共产党的办法改组国民党的,虽然用了“民主集权制”的概念,意思是相同的,就是政策必须以讨论、选举与表决等民主形式来完成,而决策形成后必须坚定不渝地去执行。但共产党的铁的纪律没有党组织可以依纪处死违纪党员的规定。滕杰说在国民党内也没有如此严酷的规定,违反纪律的制裁种类只有“警告”、“停止党权”、“开除党籍”,最严重的可有“与众共弃”,而在力行社之中,制裁的范围可以上升到“监禁”甚至“处死”。尽管滕杰说因为大凡力行社的最高决策都是正确的,或最低限度是最接近正确的,所以力行社的纪律在实践上显得非常有效,因此实际上力行社以纪律制裁成员的案件并不多,但执行中的残酷性已经显示其超越法律、滥用私刑行为的性质,恐怕欧洲的法西斯也没有这样残酷,可以相比的只有中国特色的黑社会。
力行社的经费保障
力行社以“自给自足”、“以团体养体”的方法来解决经费的问题。为了贯彻“精神胜物质”的宗旨,特别布了两个法令:“生活保障条例”、“生活限制条例”,前者是保障在组织中服务的人员能解决基本生活问题,使之安心工作,后者为防止团体成员生活腐化、恶化而定。开始时规定,薪金超过120元者的力行社成员,都要超过的部分交给团体,低于120元者,大多象征性缴一点就可以了,后来标准提高到200元。为了照顾在团体工作而其他收入较低的人员,力行社创办了福利合作社。合作社的原始经费,是蒋介石给滕杰个人的3万元。当时滕杰刚结婚,滕杰夫妇二人日夜为力行社工作,蒋介石就对他特别照顾,给他这笔钱用于私人安家,但滕杰从不追求个人利益,而且他更愿意把力行社的工作做好,就把这笔钱用作合作社的基金了。后来,力行社创办了农民银行,该银行营运所得,也相当程度上支持了力行社的经费需要。关于力行社对外工作、训练干部等方面的经费,数量极为庞大,但因为采取“运用全国各机关经费”的原则,解决得非常好。
当时所谓“对外工作”,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统一国家的工作,包括“剿匪”、瓦解军阀割据状态等工作,幕后的策划工作是力行社做的,但这些钱当然由政府支出,这就等于运用政府的庞大经费来实践力行社的目标。比如山东军阀韩复榘以不爱钱为标榜,喜欢别人称他为“韩青天”,但蒋介石以个人的名义送他100万元做特支费,他暗中接受了,山东也就稳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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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国家改造运动,包括“新生活运动”、“国民经济建设运动”、“国民军训运动”、“国民义务劳动运动”这四大运动,工作是由力行社在幕后策动的,执行的是全国自中央到地方各机关,经费自然由各级政府机关、学校、团体负担。在训练干部方面是最费钱的,力行社一成立,立刻展开各种训练,所费的钱难以估计。这部分经费的筹措也是挖空心思让各机关的合法预算承担。比如力行社所办的第一个训练班--“政训研究班”,主旨在训练组织的高级干部,但名义上则用政训处的主管项目去做,而政训处隶属国民政府军政部,因而经费就由政府预算开支了。又如力行社办过一个浙江省警察人员训练班,实际上训练的是力行社在该省的干部,经费也由浙江省政府出了。实际上钱财不是“身外之物”,而是一个组织的构成因素。力行社向来重视经费的运用,更严防钱财的滥用,以免造成组织的腐化。(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