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下午,柳州市的柳江河西来寺附近水域发生了一起非法捕捞事件。一名男子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携带弹射式鱼枪潜入水中捕鱼,最终捕获了八条野生罗非鱼,总重量达到2.82公斤。这一行为被市民发现并举报给柳州城管部门,随后,该男子被执法人员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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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市民提供的举报线索和现场拍摄的视频显示,该男子身穿潜水装备,绑着救生圈,手持一把长长的潜水鱼枪,不时潜入水中进行捕鱼。他的行为引起了周围市民的注意,有人立即向城管部门进行了举报。

接到举报后,柳州城管执法队员迅速赶赴现场,对正在进行非法捕捞的男子进行了拦截和调查。

在现场,执法人员发现该男子携带的弹射式鱼枪长度约为三米,除了鱼枪外,还有脚蹼、救生圈等潜水装备。经过检查,执法人员从该男子手中查获了八条野生罗非鱼,总重量为2.82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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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询问,该男子姓莫,今年26岁,来自融安县。他声称自己听说在柳江河射鱼不违法,且想吃野生河鱼,于是购买了相关装备进行捕鱼。然而,他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的,将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不使用渔船作业方式捕捞的,罚款金额最高可达二千元。鉴于莫某的行为已经构成非法捕捞,执法人员依法对其采取了强制措施,并暂扣了其潜水装备和渔获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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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资源是国家的宝贵财富,也是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非法捕捞行为不仅破坏了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还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因此,加强对非法捕捞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平衡显得尤为重要。

柳州市城管部门表示,将继续加强对非法捕捞行为的监管和打击力度,同时也呼吁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渔业资源保护的行动中来。市民如发现有人进行非法捕捞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或柳州市水上综合执法支队值班电话进行举报。城管部门将及时受理并依法处理相关举报,共同维护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平衡。

此外,对于非法捕捞行为的处罚力度也将进一步加大。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情节严重的非法捕捞行为,将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将有力地震慑非法捕捞行为,维护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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