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位女士的银行卡被盗刷17万,她既不挂失也不报警,反而继续存入200块钱,然而,正是这个举动,让她瞬间损失7万。
胡女士(化名)是四川泸州的一名小商贩,白手起家的她摸爬打滚了好几年,才辛辛苦苦存下了17万的积蓄,可这些积蓄却在一夜之间不翼而飞了。
这天,胡女士结束了一天的工作,拉下了店铺的卷闸门,回家吃过晚饭之后就躺在床上休息了赚钱十分不容易,她每天起早贪黑十分辛苦,所以没过多久,她就沉沉睡去了。
可时间刚过凌晨,胡女士的手机就铃声大作,短信提示音接连响起,一条紧接一条,她睁开眼睛一看,手机屏幕上显示的消息却让她瞬间睡意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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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短十几分钟的时间内,她的银行卡就消费了整整17万元,而且消费地点还是在千里之遥的南半球——澳大利亚。
这让胡女士百思不得其解,自己没有任何亲戚在澳大利亚,也从没到过这么远的地方,更别谈消费了,就算是自己梦游,也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回国呀。
那可是胡女士辛辛苦苦积攒的血汗钱,慌乱之下她准备打电话向银行挂失,可她突然转念一想,要是银行不承认怎么办,而且自己明明人在国内,为什么消费地点会显示在澳大利亚。
想到这里,胡女士决定先不着急挂失,反正银行卡里也只有32元了,明天直接到银行讨要说法,于是又沉沉的睡了过去。
第二天一早,胡女士就来到了银行,银行的工作人员听她说完被盗刷的事情,表示此事银行不能私自处理,要等警察来调查。
胡女士于是报警叫来了警察,警察听完双方的说辞后,一时也难以判断,表示要进一步调查取证,建议胡女士先进行挂失。
可正在气头上的胡女士哪里听得进去,她心想既然你们都说证据不足,那我就找到证据给你们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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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为了证明自己的银行卡确实被盗刷了,她不但没有进行挂失,反而又向卡里存进了200元钱,做为引诱盗刷者的鱼饵。
果不其然,几天之后,盗刷者又一次刷走了胡女士银行卡里的一百八十多块钱,依然是在凌晨,胡女士依然是在睡梦中被惊醒的。
她心想这一次一定是证据确凿了,于是在挂失之后第一时间选择了报警。
第二天一早,胡女士在ATM机打印了银行卡的流水回执单后,就找来了银行的经理质问此事,可没想到对方的回答却让胡女士气愤不已。
银行经理认为,既然胡女士明知银行卡已经被盗刷,为何非但没有挂失,还继续存钱,银行有理由怀疑胡女士和盗刷人是同伙,目的就是骗取银行的赔偿。
无奈之下,胡女士一纸诉状将银行告上了法院,理由是根据《民法典》相关条文,银行有义务保障储户的财产,而这家银行没有尽到义务,需要向自己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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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银行方的辩驳也是有理有据,因为《民法典》中明确记载,如果是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失,行为人可以不用承担责任。
本案中,胡女士在明知道银行卡被盗刷的情况既不挂失也不报警,反而继续存入现金,银行有理由认为当事人是故意让盗刷发生的,存在重大过错,银行不应担责。
最终,经过法院审理,银行只需承担60%的责任,远远达不到胡女士被盗刷的金额,这样的结果让胡女士追悔莫及。
对这起案件,你有什么看法呢?
案例来源:四州泸州纳溪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