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法的最重要的特点就是针对不同的地形空间,采取不同的措施,使敌分散、使己率然,从而在主要作战方向(主攻或奇兵方向)上形成对敌绝对优势,以主要作战方向的胜利带动全局的胜利。这样就将总体的力量弱势转化为相对的作战效能优势。这就是所谓的控势。由于总体军事实力与敌人有较大差距,毛泽东更需要巧妙地运用联合法,不断创造战场有利的控势,不断战胜敌人。实际中,他也正是如此做的。

然而由于边地转衢地地缘战略的独特性,决定了中国革命战争的联合法的独特性。这种独特性表现在联军合法也包括两部分:积极防御和分围进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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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理论发展看,毛泽东结合战争实践,在不同时期提出了不同的联合法。

一是井冈山时期的游击战的“十六字诀”,即“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敌退我追”。二是赣南时期的运动战的“诱敌深入”。三是1935年瓦窑堡会议上,毛泽东将战略防御时的作战原则确定为积极防御,将战略进攻时的作战原则确定为“适可而止”和“波浪式推进”(笔者认为,称为“分围进合”更为合适,后文将有论述)。到1936年,《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中,毛泽东对这些不同时期的联合法进行了系统阐述。

毛泽东将中国革命战争区分为战略防御和战略进攻两个阶段。战略防御又分为战略退却和战略反攻两个阶段。他认为“十六字诀”包含了战略防御、战略进攻两个阶段的指导思想。其中,“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是战略防御及其战略退却的思想;“敌疲我打,敌退我追”是战略进攻和战略反攻的思想。“诱敌深入”是战略退却的指导思想。“十六字诀”和“诱敌深入”都是战略防御和战略进攻时联合法的早期朴素称谓。

在《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一文中,毛泽东对战略防御的积极防御联合法进行了系统阐述;但对战略进攻的“适可而止”“波浪式推进”联合法思想,因西安事变发生而没空写。

从战争实践看,土地革命战争、抗日战争,直到解放战争时的挺进大别山,前后20年,都是在“积极防御”联合法指导之下,虽然夺取的国土面积占全国总面积的20%多,但对整个战争起到奠基性的决定作用。从跃进大别山开始,到整个战争主要战事结束,约2年时间,是在“分围进合”指导之下,夺取了约80%的全国国土面积。

——摘录自《变局·谋节——新制胜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