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记者6月24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安徽省霍邱县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程明(正处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安徽省六安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六安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程明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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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明 资料图

临近退休主动投案

公开信息显示,程明出生于1966年5月,安徽寿县人,中共党员,中央党校大学学历。历任霍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霍邱县委副书记。曾任霍邱县政协党组书记、主席。

据安徽纪检监察网2024年1月30日消息,霍邱县政协党组书记、主席程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接受六安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与他人串供

既想当官又想发财

据安徽纪检监察网2024年6月21日消息,日前,经中共六安市委批准,六安市纪委监委对霍邱县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程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程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不知敬畏,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亲清不分,把手中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项目招投标、涉企纠纷、工程建设、获取奖补等方面谋取利益。

程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六安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程明开除党籍处分;由六安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霍邱县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ID:JCRB_ZYW) 作者:刘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