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这是不合理的征收,我要求看到合法的文件和程序。”闫先生义正言辞地说道。那么,没有征收文件且拆迁补偿不谈,得句“敬酒不吃吃罚酒”该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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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山东临沂某县城,闫先生的家就坐落在这里。狭窄的街道,斑驳的墙壁,见证着岁月的痕迹。2023年12月,闫先生正坐在家中喝茶,突然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打破了宁静。他起身开门,只见一群身着统一制服的人鱼贯而入,为首之人面色冷峻,言辞生硬地说道:“闫先生,这片区域要征收了,你尽快搬走吧。”

闫先生眉头紧蹙,满是疑惑地追问:“怎么如此突然?可有正规文件?对方不耐烦地回答:“文件会有的,你现在配合就行。”说完便转身离去,徒留闫先生呆立原地,满脸惊愕。

在没谈拢征收事宜之前,闫先生当然不会轻易搬走。此后的日子,征收方不断向闫先生施压。一日,闫先生接到一通电话,电话那头传来一个狠厉的声音:闫先生,乖乖搬走,大家都“体面”!面对威胁,闫先生开始四处奔走,仔细查阅相关法律条文。他深知征收必须遵循合法的程序和文件,自己拥有充足的理由与证据去讨公道。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本案中,闫先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合理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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