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玉璟 为切实加强行政机关内部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协作配合,推动“行政+检察”法治护航模式迭代升级,近日,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关于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立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各自职能优势,结合拉萨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分别从共同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共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共同促进社会治理创新、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共同保护高原生态环境、共同加强民生领域法治保障、共同强化大数据合作、共同提升全社会法治意识8个方面提出了“府检联动”的具体实施意见,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法治政府建设、守护蓝天碧水净土等方面加强协作,合力打造法治环境、合力增进民生福祉、合力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致力构建社会治理“大格局”,共建法治拉萨“同心圆”。

《意见》明确了“府检联动”工作机制的保障措施,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和检察机关之间联席会议、案件会商、联合调查、联合培训等工作机制,通过高效化、制度化、常态化的沟通协调,切实保障“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合力打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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