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名公告

为适应医院高质量需要,进一步提升医院的品牌形象和服务能力,根据省委编办《关于阜新市第二人民医院(阜新市妇产医院)更名的批复》(辽编办发〔2024〕49号),阜新市第二人民医院(阜新市妇产医院)更名为阜新市人民医院(阜新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更名后,医院法人、业务范围和性质、地址、联系方式等保持不变,仍为市卫健委所属正处级事业单位,国家三级公立综合医院。单位对外业务活动、文件、合同、票据等将启用新名称。以原单位名称签署的合同、协议、声明等法律文件在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此次更名不会影响医院的正常医疗服务和患者的就医体验,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为大家提供优质、高效、安全的医疗服务。

在新的起点上,阜新市人民医院(阜新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将继续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医疗技术水平,加强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驾护航。

特此公告

阜新市人民医院(阜新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2024年6月21日